“我这借款七年没全部要回来!经过法院执行后,终于全部拿到手了,真的感谢法官啊。”在5月末,北票法院执行局孙爱民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黄某其申请执行的执行款被执行人张某已缴纳至法院之后,黄某才由衷的发出了上述感慨!

在2013年9月份,张某以做生意承包井口为由,向黄某索要115000元,后张某未能将承包井口一事办成。黄某多次要求张某归还此款,2014年张某返还部分,并在2016年6月出具一张借条,但还款日期到期后,张某始终未归还剩余款项。2019年,黄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张某仍旧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在今年初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孙爱民法官接到立案之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展开网络财产查控。经财产反馈表显示,被执行人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某所说,张某应有其他财产未被查控到。孙爱民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传唤,张某未到庭。在等待一段时间,接到申请人黄某电话,确定张某在家之后,孙爱民法官带领自己的执行团队驱车前往张某家里,对其进行了劝诫,在知道自己所为不但是破坏朋友感情,而且违反法律要承担严重的违法后果之后,被执行人张某表示自己需要筹款来偿还向黄某的借款,请求过段时间再还款,申请执行人黄某同意了张某的请求。

最终,在五月末,被执行人张某在孙爱民法官的监督之下表示自己可以缴纳案款。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之后,孙爱民法官约见申请执行人黄某填写案款发放过付单,黄某将在几日后收到自己应得的款项,此案即将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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