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指认现场(警方供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马俊)网上近日流出一段监控视频,内容显示:一名小女孩在电梯里遭遇一名陌生男子动手动脚。其间,陌生男子还疑似做出了猥亵女孩的不雅动作。记者昨日从西乡塘警方了解到,嫌疑人王某已经到案。目前,王某涉嫌猥亵已经被刑事拘留。
监控画面显示,一名身穿西装的男子站在电梯门口,看到一名小女孩拖着拉杆箱书包进入电梯后,转身按下8楼按键。男子进入电梯后,按下7楼按键。电梯往上运行之后,男子突然用手绕过女孩的脖子,把女孩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男子将女孩控制后,疑似做出不雅举动,直到电梯在7楼停下来之后,男子推着小女孩走出电梯,整个过程持续约45秒。从监控画面的时间显示,事情是发生在2018年12月21日晚上8时30分左右。
据西乡塘公安分局明秀派出所民警介绍,案发地在安吉大道附近某小区。1月10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所学校“疑是有女学生在电梯里被人猥亵”的报案后,根据网上视频到小区展开排查,同时动员女孩的家长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为该小区业主王某,南宁市人,今年43岁,已离异。此前,王某曾因抢夺等有被处理过的前科。民警登门寻找不到王某后,动员其家人说服王某尽快回来配合调查。
1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王某来到明秀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王某的家与小女孩的家并不在同一个单元。事前,王某是在楼梯处看到小女孩单独行走之后,才临时起意尾随小女孩并实施猥亵。
从监控视频上来看,事发时间到学校报案,前后有20天时间。有网友质疑说,小女孩被猥亵之后,为什么拖延这么长时间才报案,“难道家长的做法不是最心寒的吗?”
警方调查了解到,女孩的家长并没有像网友说的那样“没有重视”。事发后,家长担心孩子的身心受到二次伤害,才没有选择报警。不过,家长已经加强监护,如接送小女孩上学放学等,不让小女孩单独出行。
“平时要对小孩加强安全教育;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灵活寻求帮助。这起案例中,小女孩本来要上到8楼,电梯在7楼开门之后,小女孩走出电梯,说明小女孩有自救意识。”民警表示,个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侵犯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案,警方才能尽快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目前,王某涉嫌猥亵已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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