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基层警察最被捆绑手脚的是什么?
是投诉!
很多人会问,一个投诉有什么可怕的,警察又不是服务业?
可怕的就是:警察不是服务业,却有服务业都不强求的满意率100%!
六哥曾经处理过一起服务业被投诉引发的打架事件,感同身受的觉得服务业不容易,顺手把对她们的投诉也调解了,谁知她们的领导却说:“这个(投诉)没事,我们只要把客户无理取闹的证据上报总部,都是可以免责的。”
那么,公安中明显不合理的满意率100%是怎么来的?六哥曾经特意询问过12345的工作人员,他们在统计满意率时并不要求100%满意,被投诉单位只需要提供你无过错的证据或者仅做出情况说明,甚至仅仅回复过一声“正在努力改进中”就足够了。
而我们内部的部分小处长、小主任,以“人民的名义”貌似“心系群众”,违背客观规律的搞出满意率100%溜须拍马上级领导,实则为了自己的仕途、政绩,而不顾基层的死活。
六哥说过,说了算的都是不出警的,作为基层派出所无力改变规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但我们也不要被投诉吓到,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抗争。
曾经抓过一个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在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知何故不予批捕,只得办理了取保候审,案卷在法定期限内移送到了检察院,后来该嫌犯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一直没有给消息。按道理说,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如果恰逢取保期限已满,应由检察院再给嫌犯办理取保候审,公安阶段的取保措施予以解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检察院也没有移送到法院,也没有重新给嫌犯办理新的取保候审。
嫌犯随即不停的进行投诉,称六哥滥用职权,故意不给他解除取保候审。当六哥给他解释案件已经移送,应该去找检察院时,对方说:“检察院算什么,你少拿检察院吓唬我。”好吧,我不和你争论,不争一时口舌之快,咱们用脑子看谁笑到最后!
接到投诉后,上级自然是不管青红皂白的让六哥和他“沟通”要求达到满意。这货,只要从银行里退不出保证金来,肯定是不满意,而检察院又不给答复,案件还在检方阶段又公安机关无法擅自做主改变刑事强制措施,因此,满意是不存在的。
六哥先去了检察院,详细和检方交换了意见,特意说明了此人在此案中的主观恶性,并且如实的告诉了检方的办案人,他被取保后在看守所当着其他被释放的同案犯的面炫耀自己“检察院有人,你们出来都要感谢我”,现在又狂妄的说“检察院算什么”,六哥意味深长的说:“这对你们影响很不好”。
随后,六哥又按照检方的建议,将案件几个难查的细节进行了艰难的查实,并将补查材料送回了检察院。最终,检方一致意见:逮捕这货。
当六哥和风细雨的电话通知他到派出所后,先是给他开具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让他签了字,等他趾高气昂的准备离开时,六哥说:“兄弟,等等,还没完事呢。”随即检察院的同志在派出所的办案区给这货做了笔录,并当即宣布对他执行逮捕。
在六哥送他去看守所的路上,六哥故意酸酸的说:“给你说了案子在检察院,退保人家说了算,让你等等,钱在银行又跑不了,你非投诉投诉,这下好了吧,把人家惹烦了吧。”对方明知道六哥在说酸话,却不得不哑巴吃了黄连。
随后,六哥复印了逮捕证放入了这货的三次投诉的卷宗里,三条投诉均作为免责投诉不予记入不满意的考核。在六哥看来,只要我做的对的事,我宁可累三天去补齐一切证据,我也不会向一个无理的投诉低头!
前些日子,也发生了一起互殴案件,因为其中一方的伤势必须要在恢复后才能做法医鉴定,因此案件一直没有被立即处理。现在的中国人,仿佛自己挨了揍就有了功劳,就当上了大爷,从此便高人一等。
双方调解达不成协议,明确告知了今后案件的处理程序,但是双方的投诉件纷至而来,都是投诉办案民警不作为、偏向一方等等。六哥曾经说过,现在的案件,尽量不要调解,调解的再好,双方都会认为对方找了派出所的关系,依法处理是我们最好的证明。双方在多次投诉中,也均暗示了对方请托了派出所民警的意思。
恶心不?恶心!冤枉不?冤枉!怎么办?忍着!
双方受害人,隔几天就要像大爷一样“亲自过问”一下自己案子并顺手指责民警不作为,但无论民警如何解释一方的伤情需要恢复后才能做法医鉴定,投诉人只是一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的态度。
因为上级逼着派出所要达到满意率100%,民警只能近乎于哀求的让投诉人在回访时,先说个“满意”,最后看民警如何处理案件,如果处理不公再投诉。效果,大家可想而知,对方像首长一样打着官腔:“嗯,这个嘛,我考虑考虑。”结果,回访,不满意!当上级再次逼来100%时,民警只得再次给投诉人打哀求电话,结果,民警电话被拉黑,结果,不满意!
有时,真想臭骂对方一顿,民警解释了这么多你都不听;但有时,更想臭骂制定满意率100%的那位,基层给你解释了这么多你也不听!外部的执法环境已经够烂的了,你怎么还忍心自己人折腾自己人!
就在这种委屈中、忍耐中,就在这投诉一遍又一遍袭来中,就在这满意率必须100%的逼迫中,盼望着、盼望着、盼望着······
终于,法医鉴定做出来了,在接到通知的当天我们就拿到了法医鉴定,当天就对双方进行的伤情意见告知,当天就给双方呈报了拘留手续!法制要求完善的各种证据,我们补;法制要求补充的各种说明,我们写,只要你能给我裁决拘留就行。
终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通过了,就在那一刻,办案民警、社区民警、内勤民警、所领导都像过年一样高兴,如果没有鞭炮的禁放规定,我们甚至都想点燃一挂鞭炮炸走这几个月的心头晦气!
终于,有了双方的处罚决定书,办案民警再也不用去哀求满意了,社区民警再也不用去登门去做工作了,内勤民警再也不用去反复写解释了,所领导再也不用被上级拎着耳朵质问投诉人为什么会不满意了,大家都不用再像欠他钱一样忍受投诉人那趾高气昂的口气了!
在送拘留的路上,投诉最多的二货说:“警官,我当时真以为对方找了关系了,你处理事偏向他,今天你把我们都拘留了,你处理的很公平,我出来后请你们吃饭!”我们微微一笑懒得搭理他们,说:“用不着!”其实,心里说的是:“滚!”
警察,本不该如此怂包,怂到连主持个正义都要战战兢兢,怂到连释放个担当都需要很大的勇气,而捆住警察手脚的不是外人,就是内部那些业务狗屁不懂的只想捞政绩的政客。
想主持正义总会得罪人,基层的兄弟们,再苦再累不要选择低头,对于触犯法律的嫌疑人,就是一个字:拘!别因为他们投诉而退缩,在与邪恶的斗争中,你退一小步,得到的不是“海阔天空”,而是对方的得寸进尺!依法拘留,不是为了指标,而是为了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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