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市民郭女士因为收快件的事情心情很糟糕,后来还和快递小哥吴先生争吵起来,后来郭女士联系圆通快递当地负责人要求吴先生道歉,可吴先生强硬的态度让人无法理解。过去我们认为快递小哥工作处于弱势,但是从这位大哥的做法上来看他是比谁都牛的老大,没人敢拿他怎么样。事件经过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看看这令人恼火的快递小哥是如何嚣张的。
据悉,快递员吴先生将郭女士的快递“默认”放在岗亭,郭女士表示,希望在物业无法代收的情况下,快递员能给她放到自己房子的后院里。不过这一要求遭到了拒绝。快递员吴先生态度强硬地表示,只能给放到岗亭,不会送到家里。
随后双方就此事争吵了起来,郭女士要投诉快递员吴先生。快递员吴先生听后顿时发怒说,“你要是敢投诉,就‘弄死你’。”
郭女士随即拨打圆通客服投诉,但是客服并未积极协调此事,反而态度更加蛮横;后来,一位自称是圆通领导的快递员致电郭女士,询问此事如何解决,对方希望郭女士跟吴先生好好商量,因为该片区还是由此快递员负责。
郭女士要求快递员吴先生道歉,对方则表示道歉是不可能的。随后记者致电圆通山东分公司的客服电话被告知,在接到了郭女士的投诉后,经过初步调查,已经将吴先生辞退。
过去,我们一般认为快递员在面对客户时是弱势群体,发生纠纷时,情感上会更倾向于快递员一方。但是此事件中,快递员的蛮横让人惊讶。更让人愤慨的是,在纠纷处理方面,快递公司不仅没有诚意,反而处处显示出蛮横无理。这透露出涉事公司的管理丝毫没有现代化的气息,而是满满的山寨味道。
有效投递是快递企业之所以为快递企业的应有之义。如果快递员不能投递到收件人指定的处所,无疑可视为其投递服务没有完成。对此,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由此可见,快递员仅仅将快件投放到小区门岗上的做法属违规行为。如果快递员征得了消费者的同意,则也无妨,但这属于消费者的情分,并非消费者的义务。假使消费者不同意由门岗“代收”,则快递员务必将快件投递至约定的收件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此事件中,快递员的做法首先违背了行业规则和法律法规。遗憾的是,其不仅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及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反而恶语相向,威胁敢于较真投诉的消费者,可谓错上加错。更让人吃惊的是,涉事公司的客服以及“领导”出面之后,同样是推诿扯皮,态度蛮横。毫不客气地说,这根本不是一个正规现代化企业的应有做派。
当然,其背后的原因也可能是快递业竞争压力大,劳动力短缺,以致于不能按质按量地完成投递任务。但这更透露出涉事企业在管理方面的疏漏和低能。其一,投递人员不足的话,是否招聘了足够的人员,还是将所有任务都砸向少数的快递员,让其根本没有喘息之机,只能低质量地完成投递。其二,是否存在过度压榨快递员现象,以致于其不得不转嫁成本,将快件投递到门岗上了事。
此前,圆通公司快递员因疑似少一个芒果而下跪事件同样赢得了广泛关注,媒体对涉事公司的管理制度已经提出过质疑。现在又发生威胁客户的事件,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公司的管理极其混乱。先是没有合规的投递流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快递员,又没有正规的处理投诉流程,或者一投诉就处罚快递员,或是对客户投诉置之不理、甚至恶语相向。而快递员之所以会威胁消费者,也反证其管理混乱,一方面即对快递员的权益无保障机制,以致于遇到纠纷不惜撕破脸皮;另一方面对快递员的行为无约束机制,让其敢于胡作非为。
长远来看,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个管理混乱的公司没有立足之地。而且,假如有压榨员工,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也应受到惩处。虽然威胁消费者的快递员已经辞退,但监管部门仍有介入调查的必要,查清快递员敢于口出恶言的原因,查清客服及公司“领导”态度蛮横的原因所在。也只有通过有关部门的监督,方可让这些公司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短板,进而重视消费者权益,少些蛮横和粗暴,多点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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