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合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市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商品房销售等7个行业的价格行为要求。合肥计划7月启动,用约两个月时间突出民生热点两个监管重点,纠正市场失灵,重点监管零售商业、电商、客运、旅游、驾校、通信、非公医疗、房地产等行业的价格行为。通过市区联动的方式进行专项整治,有效纠正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价格。商品房销售开发商不得擅自提价和售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最近合肥商品房市场出现了一些涨价、卖“1号”的案例。除了原来的房价,购房者还需要支付一笔看不见的费用,这笔费用是不能贷款的。这次合肥市物价局对此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示所有准房和车位信息,并按申报价格出售。开发商不得将商品房价格提高到公示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无标识的费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以及在前期订阅、网络电商服务协议、项目说明、促销过程中做出的具体承诺,必须真实、准确、严谨、认真履行,不得采用虚假或误导性定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开发商在物价局明确标注的商品房备案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企业有权调整备案价格,但在备案价格变更前,不得超出备案价格销售房屋。所有与商品房相关的价格信息均应公示。此前,合肥要求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现场公示。在价格标签的基础上,还需要“商品房销售价格标签”、“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信息标签”和“停车位销售价格标签”。所有公共标签都要按照文档中指定的格式填写,这样字迹清晰,标签醒目。。公示牌必须明确标明每套商品房的门牌号、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总面积。折扣和条件是需要宣传的新内容。明确标注优惠折扣、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和销售状况。销售车位时,应标明每个待售车位的位置、面积和销售状况。。如果通信运营商的增值业务莫名其妙的开通了,扣款会处理天气预报等增值业务,但发现月底已经扣了钱。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合肥市物价局规范通信运营商的价格行为,处理以下问题:1。增值业务不主动开通,用户不回复订阅信息时默认开通个人增值业务,甚至个人增值业务也不做任何通知自动开通。2.广告主张与实际情况不符,如“0元购机”未说明附加条件,未告知“存话费送话费”相关条款等。,用户销售的预付卡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未使用或未用完,费用沉淀。3.一些定制的机型在销售时被强制捆绑软件,无法卸载。用户开通流量时,会扣除相关费用。帅气套餐捆绑销售规定,一些更好的数字必须使用高价值套餐,涉嫌强制消费。此外,收费标准和用户话费查询困难的问题也包含在处理范围内。除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费外,项目费不得分解。驾校收费完全放开后,由市场决定价格。但合肥市物价局要求驾培机构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在报名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服务承诺等信息。公示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抄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收费和代理收费需要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不准分解项目,在培训费之外收取已计入培训费的教材、图书资料等费用;不得强制收取快递费等实际不提供相应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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