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因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罚款53万余元。

经查,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22日,上海南浦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徐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在百度推广账户中使用“上海红房子”“上海红房子打胎”“华山医院”等关键词,通过当事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代理发布广告。此外,当事人还代理发布了含有“对诊疗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上述广告费用合计134010.34元。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明知或应知要发布的医疗等广告中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广告,却仍代理发布,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当事人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罚没款合计67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近3年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第3次因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此前两次行政处罚记录显示,百度上海方面的违法行为也与医疗服务等广告有关。

2016年12月23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相继与上海徐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南浦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安平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川沙天狮门诊部签订了《百度推广服务合同》,在百度网站上代理推广上述4家单位的医疗服务广告的竞价服务业务。

此后,这4家单位先后在没有从事“人工流产”等相关医疗服务资质的情况下,未经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就在百度互联网搜索引擎上擅自修改添加了“人流”关键词的医疗服务广告内容。

2017年1月16日由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与上海伊人妇科医院有限公司签订了《百度推广服务合同》,在百度网站上代理伊人医院医疗广告的竞价推广业务。

然而,伊人医院于2014年9月起,在未开展“人流”诊疗项目的情况下,在百度搜索推广平台上自行修改添加了含有“人流”关键词的医疗广告。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在百度搜索推广平台发布了上述医疗广告,并按点击次数进行竞价排名收费。直到2年后案发,上述医疗广告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已被点击153次,当事人据此向伊人医院收取了相应的点击链接广告费用。

根据《广告法》,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执法人员表示,这些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的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根本不会批准其发布含有“人流”“人工流产”等内容的广告。可就是这些根本通不过审查的广告,却在百度上发布了,而不知情的消费者很可能轻信这些广告,进而前往这些不具备相关医疗服务能力和资格的机构就医就诊,安全风险很大。百度方面明知或应知这种广告存在风险,却仍为谋利而“视而不见”,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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