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香港中文大学对传播乱港言论的学生会出拳重击。
2月24日,港中大选出新一届学生会干事会“内阁”——“朔夜”。仅仅过了一天,港中大发表声明,痛批该组织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平台,让学校声誉受损,并列出5项制裁措施,包括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等。
有港媒形容,校方此举等于间接“封杀”学生会。
香港中文大学2月25日晚发出声明,表示中大学生会干事会当选“内阁”在其政纲中发表的内容,并不代表大学立场。
今年1月底,“朔夜”发表参选宣言,其中充斥着乱港言论,公然抹黑香港国安法,又指责中大“报警拘捕本校学生”。随后,“朔夜”会长林睿晞及外务副会长罗子维到乱港网台节目造势,宣称要进行所谓“抗争”等等。
港中大曾在2月3日发出声明,对“朔夜”发表的涉及对大学的失实指控及有可能违法的言论,表示强烈反对。
在25日的声明中,港中大再次强调,校方曾在事后与有关学生沟通,提醒其针对国家安全的言论,有可能违法。此外,学生会干事会“内阁”成员对大学的失实指控,以及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不但违背了大学的宗旨,亦令大学声誉受损。
港中大指出,“朔夜”经劝喻及提醒后并未澄清涉嫌违法及失实的言论,因此校方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暂停为学生会代收学生会会费。至于学生会附属组织向大学领取津贴及其他财政支持安排,则不受影响;原有由学生会干事会所提供的学生服务如受影响,将由学生事务处跟进;
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注册方式与其他本地大学学生会及校友组织相同;
暂停学生会干事会相关学生在校内不同委员会的职务;
暂停校方为学生会干事会提供的行政与大学场地支持;
大学将因应情况,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港中大重申,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基本法尊重和保障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亦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大学绝不容许校园出现危害国家安全之事。若有学生作出煽动违法言论,大学将予以严厉处分,包括着令有关学生暂时停学或将有关学生开除。
值得注意的是,校方制裁措施中提及,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要求,“朔夜”应该根据香港特区《社团条例》或《公司条例》进行注册。其中,社团注册由香港警方牌照科负责。
2018年9月,香港保安局曾根据《社团条例》第八条,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的运作或继续运作。在此之前,该组织曾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将其购入的C&N Limited公司改名为“香港民族党有限公司”,亦遭拒绝。
因此,对于“朔夜”这样的乱港学生会组织,注册成为社团或公司也有可能会失败。
港媒“东网”认为,港中大用5项措施反制,相当于间接“封杀”学生会干事会当选“内阁”。
“朔夜”则于26日凌晨召开记者会,候任会长林睿晞称,校方的制裁措施是中大学生会成立51年来首次,“甚至放在整个香港都是前所未有”。
港中大学生会周年大选投票于2月24日结束,“朔夜”作为唯一候选“内阁”成功当选,原定于3月1日上任。
近年来香港各高校学生会沦为乱港分子聚集地,部分学生会成员更成为煽暴的主力。在港中大之前,香港科技大学也对其学生会出手,后者因在校园内公然张贴煽动暴力的文宣,无视法规肆意毁坏公物,几名干事会成员被学校处以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2月26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在看完“朔夜”召开的记者会后感慨道:“一位女干事说:‘我们没有想过今天会有这样的惩罚’,这是修例风波案件的典型,不考虑后果。在记者会上哭好了,不要日后在法庭上哭,人的行为是有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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