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广东广州荔湾的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结果却被要求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这是怎么回事?

  据徐先生透露,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自己和母亲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25日,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由于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不然要去公安局开证明“我妈是我妈”。无奈之下,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另一位审核人员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针对此事,常办理港澳人士在内地财产房屋买卖,和遗产继承的张律师认为,对于涉港澳、涉外在身份上的变化,因人名和相关信息可能产生变动,所以内地相关办事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在港澳或在国外户籍地,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所以当事人在前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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