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访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副省长、民盟江苏省委主委曹卫星

  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肩负着培养创新人才和提升创新能力的双重使命。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高校应当如何找准优势,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副省长、民盟江苏省委主委曹卫星认为,要充分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通过更有成效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引领、成果转化,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近年来,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国制造2025”“2011计划”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部深入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和“蓝火计划”,这些都为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曹卫星认为,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高校应发挥好创新源头作用,承担起服务重大需求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双重责任。

  “与以往相比,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进步明显。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差距,缺乏具有国际影响的原创性学术成果和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曹卫星强调,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以高校为源头、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一方面,要以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为主攻方向,发挥高校知识创新主力军、技术创新重要方面军、科技成果转化生力军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推进农业、医疗、生态等社会发展领域协同创新,发挥高校创新对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支撑作用。”

  “要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必须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尤其要在高校‘特色’和‘水平’上下功夫。”曹卫星提出,要探索多样化的创新人才成长培养体系,本科院校注重“加强基础教学、拓宽专业口径、注重素质教育、促进个性发展”,高职高专院校侧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力优先”,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从2010年起,江苏开始实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培养质量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及专业和行业吻合度统计公告制度。近3年来,江苏高校新增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本科专业超过新增本科专业总数的70%。同时,江苏还通过组建校地、校企教学联盟等形式,推进高校同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有效促进了高校人才培养链与行业产业链的对接。

  曹卫星认为,高校评价体系发挥着“指挥棒”的功能,应当建立分级考核、分类支持制度,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资金支持力度与建设成效挂钩的绩效考评方式,巩固和强化学校的发展定位。江苏根据研究型、教学型、应用型等不同侧重点,确定高校发展类型,引导高校合理定位、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在评估机制上,对应实施高等学校类型评估、学科专业特色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和办学总体绩效评估。

  “服务创新发展是高校创新的落脚点,要引导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曹卫星表示,高校应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实验基地、技术平台及研发体系,推进产学研由松散式合作转向一体化、实体化,由契约式合作走向利益共同体。曹卫星介绍,目前江苏建设省级以上产学研合作载体2000多个,“校企联盟”10000多个,全省企业与国内近1000家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近20000项。江苏已成为我国产学研合作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区域创新能力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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