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浙江大学女学生案二审开庭。经过上午的闭门听证,她当天下午在法庭上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熊志成死刑的原判。
据此前报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熊志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受害方的律师柳斌透露,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被告申请进行第二次精神评估,但法院不允许。在此之前,公安阶段已经做过鉴定,鉴定结果是:无精神障碍,行为能力正常,熊具有完全的犯罪行为能力。二审审理发现,广西被告人熊志成因无力偿还赌债而厌世,欲杀人“陪死”后自杀。
浙江大学女生案述评: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回到杭州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出现在灵隐景区附近后失踪。15日晚,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下发现她,医护人员确认她没有生命体征。
据悉,熊志成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在杭州西湖风景区飞来峰景区溜达,搜寻作案目标。同月13日,熊志成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到正在独自玩耍的受害者谭某某。他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了谭的胸部和腹部几刀,将谭推下附近的陡坡。
后来熊志成爬下陡坡猥亵谭,不顾谭的恳求,用尖刀多次砍谭的脖子等部位,致使谭死亡。事件发生后熊志成未能自杀,熊志成于当月17日在广西被捕并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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