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所有固定污染源都实现了“一证”管理
加强认证后监管,不搞“一刀切”
8月22日,某企业负责人领取天津滨海新区政务办全流程自动化认证中心排污许可证。新华社记者王京怀照片
“目前,全国固定污染源名录已经建立,认证登记完成率达到98.1%。发放排污许可证34.1万多份,登记排污企业250多家,治理废气排放口155.1万个,废水排放口114.8万个。排污许可证覆盖了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在生态环境部最近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权说。
覆盖33个行业73.8万个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证是指任何固定的污染源,即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许可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部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工作。生态环境部将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多种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和协调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制”管理。
刘志权表示,为了实现全覆盖的目标,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清理整顿试点。2019年,按照“先试点、后推进、先发证、后到位”的工作思路,选择8省24个重点行业开展清理整顿排污许可证试点。通过试点,形成了“摸、排、分、清”四步走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全覆盖提供了宝贵经验。已经制定了全面覆盖的路线图。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理整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将2020年全覆盖任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前完成证书登记。清理整顿33个行业,建立固定污染源名录;第二阶段,9月底,基本完成了2020年应该注册的91个行业认证注册;第三阶段,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回望”。
刘志权说,目前,第一阶段的任务已于今年4月底完成。除湖北外,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基本实现33个行业73.8万个固定污染源全覆盖;第二阶段,91个行业的认证注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8月21日,分类处置企业280.7万家,完成率98.1%。
加强认证后监管,查处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刘志权表示,为了支持“六个保证”和“六个稳定”的大局,对污染排放量小但数量大的中小企业增加了登记管理,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对于暂时达不到认证要求的企业,建立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制度,给予企业整改的机会,不搞“先停后改”、“全关”等“一刀切”的行为。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排污许可证,将全部自动延期,更换手续也将延期。
但是,实施自动延期等措施并不意味着放松管制。刘志权强调,生态环境部将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的监管,坚决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固定污染源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同平台申请发证、同平台监管执法、同平台实施公开”。逐步建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电子地图和“一企一档”数据库,基本实现上海、河北排污口电子二维码。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排污许可证的执法监督,“一证”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精细化管理
在建立和完善排污许可证法律法规体系方面,中国颁布实施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目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院审议。并发布了全部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发放技术规范,基本建立了排污许可证技术支持体系。
刘志权表示,在排污许可证领域,要着力推进三个“全”,即推进相关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充分衔接,实现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全覆盖,并贯穿于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全周期。研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加强与各系统的衔接和整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加强质量检查,注重认证数量和进度,防止固定污染源遗漏和分类退化;检查已完成的排污许可证、整改通知书和排污登记表的质量,对特殊情况下标注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质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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