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首先是一个生意场,然后才是体育竞技场。球员就是一个职员,打球就是他们的工作,工作出色拿总冠军、收获大合同,名利双收从此走向人生巅峰;业绩不佳,新人涌入就会将饭碗抢走,最后只能被NBA淘汰。

不过,工作出不出色也并不一定就能够成为拿多少薪水的最终标准。在这个全球篮球水平最高的生意场中,有的是拿着高薪却不用出工,即便出工也不出力的例子,比如说罗尔邓、高富帅帕森斯等等;也有的是工作做得很不错,但薪水很低的,像小托马斯、兰德尔、考辛斯等等。

当然,也有着少数的球员,在赛场上名利双收,在赛场下也赚得盆满钵满,如以前的科比、现在的詹姆斯。

但不管是哪一种,除了考辛斯这样自动大幅度降薪之外的,基本上都有着一个相同的特点——在光鲜或不光鲜的背后,是各种营销手段的运用。

只不过,有的人运作成功,将自身利益最大化,也有人运作失败,最后是自毁前程。

要说成功的,近两年最成功的并非是詹姆斯,而是保罗乔治。虽然他是一个实力很强的球员,但就论知名度而言,是比不上詹姆斯这样级别的球员的;然而,通过一次交易、一部纪录片和一次签约,所制造出来的舆论效应一点都不比詹姆斯加入湖人差。

而最后的结果是,成功拿下了过亿的大合约,同时借助于湖人这个跳板,知名度也大大地得到了提升。

有成功的当然就有失败的,近两年来最典型的就是小托马斯和诺埃尔。

在凯尔特人的时候,小托马斯真真成为了励志典范,一个第60顺位的球员,打出了场均接近29分的数据,带领球队一路高歌进入东部决赛。正所谓“机不可失”,这个时期是他拿下大合同的最好时机,而凯尔特人也正有此意。只不过,不是顶薪合同而已。

小托马斯团队在这一次上,很显然就操作失误。因为没有真正认识到,他能够打出这样成绩的根源在于哪里,想着待价而沽,结果球队很果断,将他进行了交易。

离开了体系,再加上伤病的困扰,如今小托马斯能拿下的合同,已经不太可能比凯尔特人提供的更好了。

诺埃尔也是如此,想当初别人可以给出了总额7000万美元的合同,结果也是操作错误,现在只能是以两年底薪的身价,加入雷霆。在竞争激烈的NBA,想再打出7000万美元甚至超出的身价,就比较困难。

在这个方面,就如同企业做营销、搞推广一样,做得不好并非只是浪费了时间、人力和成本,更大的影响是,很有可能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不良的印象。“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以后想改变消费者脑海中已有的印象,所要花费的成本将会是几倍甚至几十倍。

因此,做营销可以不设上限,但一定得有下限,这就是不给消费者留下坏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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