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3人,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明确颁布实施。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表新闻稿表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天通过《港区国家安全法》。
林郑月娥还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责任,也与香港人民密切相关。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中央政府有必要也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国家安全的漏洞。这项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的重要一步,也可以早日恢复香港社会的稳定。
林郑月娥还表示,他有信心在《港区国家安全法》实施后,困扰公众近一年的社会动荡能够得到缓解,局势能够稳定下来,香港能够重新开始,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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