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11月30日恰逢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建成17周年,各大报纸上纷纷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景区各种庆祝活动和感恩反馈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17年的艰辛等待和精心培育,观音山从一开始的集体林场发展成为东莞著名的国家旅游景区,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它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花岗岩观音像和中国第一座古树博物馆;
2005年12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国家林业局批准;
2006年10月1日,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建成“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2007年被中国国际名牌协会、国际休闲产业协会、中国休闲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等国内外机构评为“中国十大休闲(生态旅游)景区”;
2007年11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中国最具潜力企业”称号;
2009年7月,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发展有限公司被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认定为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之一;
2010年1月,它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AAAA旅游景点。
西气东输工程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严重破坏森林生态。
如此辉煌的成就,堪称东莞著名的旅游胜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是名副其实的美丽名片。应该是东莞第一个旅游景点,重点扶持对象。
然而,近10年来,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一是地方政府一次次强行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公园周边村民盗伐树木现象屡禁不止;第三,中国南方电网高压线工程、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关聪高速公路工程相继在观音山公园开工建设。公园虽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挽救,但是失败了。
尽管如此,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最近在北京召开的生态环境法制建设专家研讨会,为观音山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指导。观音山将坚持走自己的生态发展道路,依托开发合同,继续加大景区投入,科学有效发展。此外,园区将开始修订总体规划,更好地规划观音山的未来发展,将观音山建成生态安全生产示范基地,探索新的旅游发展模式。17年风雨交加,东莞观音山再次出发。
西气东输工程穿越森林公园,严重破坏森林植被。
3个项目违规穿越国家森林公园
如果合同纠纷和经营权纠纷给人民群众的心灵带来痛苦,给经济利益带来损害,近年来,中国石油管道工程、中国南方电网高压线工程、丛湾高速公路等三个项目,未经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批准或同意,未经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协商同意,被强行建设。在建设和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毁林和占地现象,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是致命的。
据记者调查,2008年11月,东莞新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致函园区,告知东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将以地下隧道(长3215米)的形式通过观音山公园。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公园并不同意这个要求。2009年8月,东莞市新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讨论东莞高速公路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方案。公园又拒绝了。2010年以来,在没有科学论证、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强行爆破修建了一条贯穿观音山主体的3 km隧道。整个隧道穿越观音山中部,两侧出入口高出地面10多米。
此外,记者查阅了很多公函,了解到中石油的“西气东输”二线项目也是如此。根据2008年环保部环保[2008]318号批复,“中石油天然气管道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西缘通过,不穿越观音山公园。”然而,2010年3月,樟木头镇政府向公园递交了一份文件,要求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线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
据园区负责人介绍,2011年下半年,该项目无视环保部门的禁令,组织大量工人和大型机械强行施工。2012年2月15日强行穿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保护区,在公园一级保护区内自北向南挖壕沟,毁林近百亩。
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的高压线穿越登山路,对游客造成安全隐患。
2012年6月,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未经国家林业局、环保部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强行进入观音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山体及佛光路两侧,进行220 kV东莞-胶步双回线工程和110 kV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建设,破坏森林数十亩。
穿过公园的高压线
又遇到新项目穿越
今年6月1日,记者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获悉,新建铁路甘深客运专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中,拟穿越的森林公园出现“观音山市森林公园”名称。关于观音山城市森林公园和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否为同一个公园的问题,公园负责人表示,在东莞,唯一以观音山命名的森林公园是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观音山森林公园早在2005年就被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将其命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所以“观音山市森林公园”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甘深客运专线建设单位广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致信观音山称:
2005年6月23日,国家林业局在《关于办理国家森林公园占用征用林地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所有国家森林公园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部门审批,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批手续。
据公园负责人介绍,观音山森林公园是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主管部门不是东莞林业局。赣深客运专线如需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必须先获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书面同意。
观音山美景
在争夺经营权的斗争中生存
2006年6月8日,东莞樟木头镇政府以“民营企业不能投资旅游业”为由,发文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至于收购价格,观音山负责人表示,“当时,樟木头镇政府常务副镇长罗某某口头告知,他将以3000万元收购观音山,不给予现金,而是给予一栋约1万平方米的旧厂房。其实际价值不超过1500万元,此时对观音山公园的投资已超过1亿元。”对此,观音山公园拒绝了。
观音山公园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最后,在全国政协、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和领导的重视下,东莞市政府于2007年4月在《东府半府》(东府[2007]264号)一文中明确表示,镇政府应与世信社区和承包方协商解决观音山森林公园权属和经营权的变更问题。
2008年9月,强行收购的风波再起。公园负责人表示,樟木头镇政府已经召开多次会议,强调要强行“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09年3月16日,樟木头镇政府一位领导告诉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者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干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该镇计划以1亿元左右的价格“收购”观音山公园。被公园婉拒后,2009年4月16日下午4点,镇政府一位领导再次通过电话表达了“购买”观音山的决定。
虽然地方政府强行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上级的干预下暂时停止,但由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园区内部的恐慌、员工的大量流失、社会上的各种猜疑,严重影响了园区的内外形象,增加了管理难度,增加了运营成本,严重损害了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影响了园区的对外投资,对园区未来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010年1月28日,樟木头镇石鑫社区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观音山森林公园。同年,观音山森林公园向省高级法院反诉石鑫社区为原告。2010年5月28日省高院受理后,两案合并,9月27日组织质证。
2012年11月,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樟木头镇石鑫居委会败诉。省高级法院认为,双方于1999年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观音山经营者继续按照合同合法履行经营合同。
世信社区于2013年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复查和审查,于2014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并组织专家进行质证和举证。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世信居委会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共同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驳回世信社区居委会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至此,纠结多年的观音山公园经营权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黄甘波说,其实投资旅游业是一个漫长的阶段,需要10 -15年才能获得微薄的利润。17年来,观音山森林公园在宣传、基础设施建设、育苗造林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在此基础上,近年略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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