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开民宿可能需要其他业主的同意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短租房发展迅速,大量居住小区内的民宅以“民宿”“公寓”等形式对外出租,但其带来的治安、扰民等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矛盾。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序良俗和“B&B”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廉租房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1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短租住房的运营应符合社区管理规定或业主大会的决定。没有管理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短租房屋管理的要求,明确了短租房屋的运营应当取得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并符合社区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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