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超级球星对于代言品牌的影响力绝对是惊人的。
比如乔神在代言Nike之前,Nike甚至濒临破产,名声也仅是停留在跑鞋届。而自从乔神把那双黑红AJ1穿进赛场之后,Nike在篮球界的传奇就此拉开序幕。
但有时候,一个球星的影响力不一定完全取决他的球技,强如「半神」卡特在扣篮大赛上,创造了那几个惊艳全世界的扣篮, 但关注他脚下那双AND1太极的人却远没有那么的多。
但在纽约皇后区,曾经有一盒录像在街头广为流传……
即使像拉里-休斯、艾弗森这样的NBA明星后卫,也会在拍摄AND1广告闲余时间欣赏一番这个叫《AND1 Mixtape Vol.1》的录像带, 而这盒录像带的主角,就是「街球皇帝」拉夫-阿尔斯通。
在那个街头文化的黄金年代,十几岁的阿尔斯通就抱着篮球穿梭于皇后区的公园球场,没过多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身形瘦削的小孩,因为他总有“狠货”。
这些招式,都是别人没做出来过的,有的人甚至会穿过几个街区就为了来看他的表演。
对于阿尔斯通来说,这些动作都是纯粹的即兴表现。这与当时Hiphop文化的Freestyle不谋而合, 于是当时的现场MC给这个年轻人起了个外号——Skip to my lou.
这是一句儿歌的歌词,也是一个双关,这个小屁孩打球的动作,就像跳跃的灵魂,仿佛有无穷的创造力。
AND1看到了他强大的个人魅力,决定签下阿尔斯通,并为他剪辑制作录像带。 每购买一个运动装备,他们就送出一盒录像带,短短的8周时间,这盒录像带传遍了纽约的街头,每一个孩子都在模仿他的动作。
甚至可以这么讲, 若不是阿尔斯通的出现,AND1连仅有的短暂辉煌也不会经历,如果说乔丹把NIKE鞋在篮球圈带了起来,那阿尔斯通在当时几乎也做到了同样的事。
在那个时代,一个在街头很有影响力的球手其实是和NBA格格不入的,不单是打球的思维,更重要的是: 兴趣和职业的差别!
这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几乎没有一个人以纯街球明星的身份进入NBA, 街球手这个称呼,哪怕是「街球皇帝」也仅仅不过是业余球员, 但是阿尔斯通想要挑战。
1998年,当时被称之为业余最强球员的阿尔斯通在第二轮的39顺位被密尔沃基雄鹿选中, 因为他过于即兴的神经刀球风和新人的身份,并没有得到重用。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名声,当时有不少人建议这位「街头皇帝」回到纽约的街球圣地,但阿尔斯通和他们不一样,他的最高目标就是NBA。
直到2002年,阿尔斯通才在猛龙打出了点起色,赛季的最后5场比赛里, 阿尔斯通场均19分8助攻5.8篮板,他渐渐地找到了在这个职业赛场里生存的方式,虽然看起来仍是举步维艰。
对于中国球迷来说,可能印象最深的还是火箭时期,他成了姚明身边最好的助攻发起者。在这里,他创造了场均助攻的新高—— 场均6.7个助攻,并随火箭一起创造了难以置信的22连胜。
可以看出阿尔斯通是有想过把他的街头动作带进NBA的,“Skip”舞步几度重现赛场,但都被裁判吹了走步……
我们都曾想过改变世界,但最后只改变了我们自己。
渐渐地,阿尔斯通变成了一个合格的,传统的组织后卫,并在09年与魔术队一起斩落小皇帝, 系列赛第五场阿尔斯通砍下了26分4助攻2抢断,完胜与他对位的莫-威廉姆斯,帮助魔术挺进了总决赛。
可以说,阿尔斯通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了他的愿望, 他从一个抱着篮球去附近街区球场的小屁孩,打成了街头头牌,又转而在职业的赛场上站稳了脚跟,甚至到达了总决赛的舞台。
对他职业生涯的评价各有各的看法,但至少有一点,只要「街球皇帝」上场,不管队友是超级后卫,还是全明星票王,运球过场的任务永远没人敢从他这里要走。
JRs或许常在虎扑可以看到这样的回复 「别用自己的兴趣去挑战别人的职业」,而这句公式放在篮球圈最好的破解手段就是阿尔斯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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