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业分局发布警示公告,称江苏兴家立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向社会募集资金。目前,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
△通知截图
警方通报7月16日发布,称江苏省邢家丽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家丽业”)于2010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鼓楼区汉中路180号,关联公司包括江苏亿源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骏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2018年底,有人陆续向建邺公安局举报,反映邢家丽业及其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某通过微信、传单、口碑等方式,虚构其姐姐石某某在汇丰银行、香港渣打银行的经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宣传,投入私募基金,接纳有限合伙企业,承诺高回报向社会非法集资。投资到期后无法赎回,骗取记者巨额资金。2010年建邺市公安局,经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19年2月15日,实际控制人石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2019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董、杨、张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建邺市公安局正在尽最大努力追回损失。目前已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石某明名下的3套房产、部分银行账户和股权,冻结了邢家丽业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银行托管资金账户,并聘请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的数额和去向进行审计调查。此案中扣押和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诉讼结束后依法公开、公平地处置。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和举报:(1)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相关投资收益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到投资点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或派出所。(2)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江心洲派出所,并标注“促进良好业务举报材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七干路东首一队77号江心洲派出所;收件人:张警官)。
警方提醒,举报人应依法反映情况和要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不相信谣言,不传递谣言,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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