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家长群有家长退出群聊的事件让大家注意到了让家长批改作业这件事情,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教育部回应家长批改作业,并对相关行为作出了严惩,那么家长批改作业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教育部回应家长批改作业
12月1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以来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切实建立起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良好教育生态。
俞伟跃表示,对于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这个问题,教育部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老师开展教学评价和精准分析学情的重要手段。
他表示,这几年,教育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作业管理的问题,目前,像辽宁、山西、长沙等地都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作业管理的一些意见,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要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举措,来指导地方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好作业的管理工作。
第一,健全作业布置的机制。像学校作业的常规管理、年级和班级的统筹、教师试做和面批讲解、学生反馈和评估等等方面的机制。
第二,提升作业的质量,主要是在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的基础上,优化作业的设计,创新作业的形式,强化实践性的作业,积极探索弹性作业、跨学科的作业。我们也鼓励各地系统化设计一整套符合学生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和学科特点的基础性作业。
第三,加强日常监管。不给家长布置作业,并不意味着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就没有教育的责任了,家长也要在家里引导培养孩子养成自主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跟学校密切配合,形成育人的合力。
家长批改作业事件
此前,江苏一名家长在自己发布的短视频中大呼:“我就退出家长群怎么了”。从视频内容来看,这名家长认为老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辅导功课,使得自己承担了老师应负的责任和工作。视频结尾处,这名家长问道:教是我教,改是我改,之后还要昧着良心说老师辛苦了,到底谁辛苦?看到这一幕,大量家长留言,认为替自己说出了不敢说的话,也有人善意提醒这名“胆大包天”的家长:你是痛快了,你的孩子在学校怎么办?
并非怀疑老师的认真负责,也不能指责老师的要求高,更不能否定让家长参与的方法,但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家长群,的确沦为视频中家长痛斥的样子,成为家长的“作业群”。说实话,估计很多老师也觉得冤枉,因为这都是为了学生好,甚至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在一浪接着一浪的减负呼声下,学校和老师已经不敢再留大量作业,而家长又迫切希望孩子能接受更多的教育以便考出好成绩;再加上严苛的舆论压力,又让老师不敢动用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惩戒权”,减负与成绩矛盾相互交织,剪不断理还乱。怎么办?只能让家长承担起过多的责任。
家长过分参与,压力自然增大,家长群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压力群”。为了你们的孩子,老师们师出有名、理直气壮;为了自己的孩子,家长们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今年国庆前夕,一名孩子的爸爸因经常不回复家长群的消息,在家长会上被老师点名提醒后,觉得非常委屈,竟然情绪崩溃,失声痛哭;10月13日,浙江一所学校要求家长自愿参加校园大扫除,一名家长因没看到群通知,未能打扫,被指责不尊重集体和老师,竟被要求面谈;山西太原教育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它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扫教室卫生、点赞转发各类信息。
其实,比带给家长压力更值得关注的,是家长群里的价值观扭曲。教育不只是知识,更是为了做人,老师要为人师表,家长要甘作表率。但很多家长群里充斥的,是虚伪的客套、违心的点赞、错位的安排,甚至联袂作弊……告诉孩子不能说假话、不能做违心事,不能表里不一,老师和家长却在家长群照做不误。一个家长群就是一面镜子,能照出社会和人性的复杂,也照出了当前的教育生态。
表现在群里,根子在现实。家长群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个别学校和老师有,而是具有普遍性,涉及当前教育大环境。当分数和升学还是说一不二的指挥棒,当把每一个孩子都当全才去培养,当难以抵御社会上贩卖的各种教育理念的裹挟,特别是当老师的要求与家长的希望不在一条线上,类似家长群里的这些问题,估计会长期存在。
压垮成年人,只需一个家长群;但培养未成年人,不止需要一个家长群,起码不需要畸形变异的家长群。
河北1市教育局26个严禁
一、办学行为方面
(一)严禁学校在落实上级及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
(二)严禁学校不按国家课程计划安排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随意压减学生课外活动时间。
(三)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为学生择校、择班、择师提供条件。
(四)严禁学校违规组织有偿补课,或通过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变相开展有偿补课,或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提供场所、生源。
(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擅自长期使用编外教师,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
(六)严禁拖欠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二、教师从教行为方面
(七)严禁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寒暑假等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以亲属名义从事有偿补课。
(八)严禁教师参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九)严禁教师动员、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十)严禁教师索取或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财物、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十一)严禁教师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十二)严禁教师通过微信群、QQ群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并让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三、招生工作方面
(十三)严禁学校提前组织中小学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十四)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变相“掐尖”选拔生源。
(十五)严禁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选拔生源。
(十六)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四、教育收费方面
(十七)严禁学校私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十八)严禁借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家校通费、复印费、试卷资料费、电子阅览费、空调使用费、取暖费、饮水费等费用。
(十九)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变相乱收择校费。
(二十)严禁学校(幼儿园)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或在营养餐、食宿、保险等方面侵占、损害学生利益。
五、教辅资料征订及设备使用管理方面
(二十一)严禁向学生推广使用未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各类学习APP及设备。
(二十二)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作为教学、管理工具统一使用的教育类APP费用。
(二十三)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推荐或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教辅材料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二十四)严禁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教辅材料目录以外的任何学习材料。
(二十五)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家长购买并在年级或班级范围内统一使用的学习或培训资料。
(二十六)严禁在学生自愿购买、学校统一代购的教辅材料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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