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龙,一个男人,把他的小技巧和照片贴在博客页面上,供任何人浏览。记者昨日从南海警方获悉,林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于11月21日被捕,随后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已请求南海区检察院将其逮捕。
据警方介绍,11月4日,警方发现网友“佛山炮迷”于11月3日20时在当地某论坛发表题为《虽然鞠躬!网上出现了“佛山最牛嫖娼日记”的帖子,说当地网友“佛山大炮”每嫖完一次就写日记,把自拍照片发到网上。
11月21日,石山派出所民警发现,一男子以“佛山大炮”网名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自己的“嫖娼经历”,并拍摄淫秽图片以获取点击率,对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21日18时许,石山派出所会同南海分局网络监督大队,在南海区石山镇某公司电子阅览室抓获正在上网的林某某。
经调查,22岁的广西南宁初中生林某某目前在狮山某公司工作。据他介绍,今年3月至11月,他在各地嫖娼70余次。每次嫖娼后,在名为“佛山大炮”的“吃喝玩乐赌博”博客页面发布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经历”,共发布171张照片和48条“经历”。截至11月21日拍摄时,林某龙的博客已有12.4万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70多篇日记和网络文章被列为淫秽物品。
目前,林某某已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22日,林某某被南海警方拘留。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向南海区检察院提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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