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双工资”的范围适用。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人,才能“工资翻倍”。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这一适用范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本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具有劳动合同主要法律特征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这里,公司有手术室空。有些情况下,公司经常谈的是简单规定工资的备忘录或证明,有些聘用邀请函和确认函经过一定处理后作为劳动合同对待,以此来避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
还有“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等问题。这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审判经验,进行认真具体的分析,运用举证原则和法律知识揭露单位的辩护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毕业生三方协议等。通常不被认为是书面劳动合同。
三、“双工资”支持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要求双倍工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有不同的判决。如果有超过11个月的支持,超过11个月没签合同怎么要求双倍工资?当然,也有补救办法。用人单位违法,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有的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案件,然后出具不受理通知书,再直接到法院起诉。
第四,如何计算“双工资”。很多人干脆把“双工资”理解为“双工资”。其实“双工资”的意思是指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双工资,支付的工资要扣除。一般来说,还需要一段时间,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计算。
5.“双倍工资”的限制。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工资”是否有时间限制,一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始时间从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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