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王晓燕:“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呈现出组织能力增强、恐怖活动专业化和去中心化、预防和预测难度加大的发展趋势。在应对策略上,我国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从预防到打击的问责制度应在法律上明确确立。”1月2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在京召开年会,发布《2017年新型网络犯罪研究报告》,呼吁进一步出台《网络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相关配套法规,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更为详细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责任人责任制度,明确执法领域监管、定期检查和应急处置的内容。
目前,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在网络之间争夺对资源利用和治理的控制权和发言权空。报告指出,中国必须依靠法治,建设和促进网络法治的高地位,加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和认证。该报告由“传统犯罪的网络发展”、“网络恐怖犯罪的最新趋势”、“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新发展”、“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趋势与对策”、“中国技术敲诈勒索的现状与对策”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称,从整体构成来看,我国网络法治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空白色领域日益增多,法律缺陷日益突出,成为网络间安全治理的明显“短板”。第一,应急立法多,长期规划不足。已经出台的网络规范大多属于情况类、特别行政法规类、解释意见类或部门规章类。现状、针对性、功利性、短期政策效用取向明显,法治要系统、协调、整体、严谨;二是规范性效力排名不高,多为部门规章,法律法规数量少。比如电子商务、电子支付、跨境数据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重要领域都缺乏整合统一的核心规范。
2016年7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法制日报》联合成立协创中心。在第27届年会上,协创中心还与河北省委网办、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成员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法制日报》副总编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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