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职业年金谁来交?贡献率是多少?以后怎么收藏?记者请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解读。
谁来买单?
机关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职业年金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职业年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基本都参加了养老保险。截至去年5月底,参保单位近3000家,参保人员超过11万人。
如何支付?
单位支付8%,个人支付4%
职业年金的费用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支付的职业年金费用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已支付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
“养老金制度整合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据此人介绍,对于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补贴和标准化津补贴;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为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补和绩效工资。
基金是如何管理的?
采用个人账户法
根据《办法》,职业年金基金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管理。个人缴费应当在实际账户中累计。对于全额出资的单位,由单位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缴纳费用,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员工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入账;对非财政全额缴费的单位,其单位缴费应在真实账户中累计。真实账户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入计息。
“个人缴费是在真实账户中积累的,也就是说你缴纳的职业年金全部进入可见且有形的个人账户。”此人解释说,对于全额出资的单位,单位款项是通过记账的方式记入账户的,是部分“名义账户”。正是因为账户里的钱是记账的,而不是实际放入账户的“真钱”,所以这部分职业年金不会参与市场化的投资运作,而是按照记账利率计息,最后在员工退休前入账。
怎么弄?
你可以选择退休后按月领取
《办法》明确,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将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用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按保险合同领取待遇,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以选择在本人退休时按照相应的月数计算缴纳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时享有继承权。我不会改变任何收集方法。
工作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时,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上学、参军、失业,或者新就业单位未实行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和运营。如果新就业单位建立了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将随之转移。
另外,出国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我的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我。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跟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这是强制性的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的自愿行为。”此人说,其次,在缴费方面,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企业上年度缴费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缴费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第三,与职业年金不同,企业年金是纯市场化的。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约有10万家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只有100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涉及数万名员工。
据介绍,今年省人社部门决定进行访谈点,扩大南京、苏州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探索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可行措施,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
另了解到,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计划在今年内启动养老金制度改革,预计今年6月和7月全市将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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