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的颁布既符合实际需要,又明确了现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区域”,有效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办法》颁布后,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2月24日,记者采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为民,专家解读了《办法》与人民生活的关系。
在《办法》中,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查是关注的焦点。对此,左为民教授专门提到了《办法》第五章——责任落实。
“这要落实到几点。一个是考核。如果评估发现做得不好,会对其评估产生影响。对此,《办法》中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和政府监督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实施。“二是《办法》出台了一些新规定,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估、项目审批、土地使用审批、资金支持、资金奖励等方面的参考依据。’这意味着有的单位发生过火灾,有的单位经常发生火灾,或者发生大火灾,消防安全信誉不好,以后会给很多支持,可能不批。"
那么,造成伤害后该怎么办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发展消防力量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进一步明确了直接单位的主要人事责任,实行问责制。
左为民在采访中强调,所有责任最终都会落实为“人的责任”。“出了事,总得有人负责。”左为民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前,需要承担相关消防责任的人当然会有责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要问责,就要按规范来承担,所以板子打人是肯定的。”
在他看来,火灾的发生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影响。发生了火灾,每个人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者。可能会对大家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为了避免受害,每个人都应该注意消防安全。“当然,这并不全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但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我们要尽可能注意预防。”作为一名学者,他认为《办法》的颁布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它强调消防安全,这些消防措施和相关管理可以为火灾的紧急处理发布指定的规范性文件,这对普通人的生活是积极的。它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火灾也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减少可能的损害。”华西报-封面记者戴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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