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新闻非法建造低矮围栏,控制渔业资源,盗走砂石,以威胁、抢夺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8月26日,法院对包括夏顺安在内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他们涉嫌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组织。
检察院指控,自2001年起,被告人夏顺安承包了沅江市湘阴县的石虎堡、响水坎和夏塞湖的湖州管理芦苇。为了控制湖州水域的渔业资源,夏顺安依托沅江顺安实业有限公司,聚集其弟夏顺全,于2001年底在湖州三地修建了低矮围栏。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渔业资源的控制,夏顺安以承包湖州为由,非法修建并组建“巡逻队”,指使被告人肖建军、、胡、胡春阳、范桂明等人殴打、侮辱、恐吓、胁迫或者故意毁坏、侵占财产,滋事;与被告人夏顺权、刘孟春一起,以“赔偿”、“保证金”或“协议贷款”的名义,七次向他人索要400万元以上的款项;与他人合作,在綦江市与湘阴县交界处的夏塞湖水域非法采砂,在夏塞北门出口附近的雷驰宏道非法采砂,违法所得共计2000万元以上;在沅江市夏塞湖公共水域,利用电钓、挂网、建艾未未湖等非法手段非法养鱼、捕捞野生鱼类。捕鱼量约410万斤,非法获利约1700万元;骗取贷款840万元;骗取畜禽退役补偿费80万元以上的;先后向湘阴县、綦江市国家工作人员杨等6人行贿22次,受贿总额200多万元;他们利用沅江市、益阳市和湖南省的代表,干预路虎芦苇场下属管理区的人事安排,侵蚀基层政权。
检方称,夏顺安及其组织成员实施的这些行为涉嫌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骗取贷款、欺诈受贿、欺行霸市、长期在洞庭湖地区非法修建低矮围栏、制造“私湖”,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洞庭湖生态环境
据了解,此案是国家扫黄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从一开始就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益阳检察院及时派出人员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并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几条取证建议,均被采纳。7月4日,益阳检察院对夏顺安等11名涉黑人员提起公诉。同时,我们深入挖掘它背后的“保护伞”。原益阳市委副秘书长、原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等公职人员已被起诉。
庭审当天,包括被告亲属、NPC人大代表、CPPCC议员和媒体记者在内的100余人参加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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