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后,省商务厅纪检小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四项措施”,确保了《条例》的学习和实施快速、有力、有效。
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要求综治办班子成员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条例》列为党组会议和部(委、局、会)办公会议的内容,组织党组成员和部门领导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加强自学,写出讲话提纲,解读新增加或修改的《条例》内容,透彻理解精神,准确记住重点,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纪检干部重点学科。与旧规定相比,《条例》共有142条,其中新规定11条,修订规定65条,综合规定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项纪律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纪律依据。要求所有纪检干部对比新旧版本,明确《规定》增加了哪些内容和理由,修订了哪些条款和理由,体现了哪些纪律精神,符合哪些纪律要求。纪检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参考书和案例的副卷,始终以《条例》的标准衡量自己,以具体规定约束自己,严格规范行为,严格监督纪律。办公室纪检小组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处理信访的线索,分析比较,发现差异和差距,防止业务学习中的“两张皮”。当前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老问题重复,新问题不断涌现,从严治党、从严治中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承担政治责任,深入理解《条例》内容,依法依纪办案,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结合正在进行的干部作风调查整改,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意义、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支部党员一一发言,分享学习《条例》的经验和感受,说要成为有纪律、有纪律、有尊重、有敬畏的合格党员,以《条例》为“标尺”和“标准”,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扩大广泛学习的范围。拓展学习的外延,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群宣传《条例》,组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学习,请各纪检监察干部写一篇心得体会。省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转发给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要求各单位党组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警示教育和辅导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阅读,从原文中学习,逐字逐句地理解,以便深入透彻地学习。(省商务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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