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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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是我很久以前写的。2017年出现在一次有阅读理解的中考模拟考试语文试卷上,部分内容被删减。

我重新发送这篇文章,因为我今天收到了一封来自读者的私人语音邮件。她哭着说我妈不认识我。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我记得有一天,我告诉我媳妇,你知道我为什么爱写我的日常恋爱和婚姻,因为我害怕有一天,我也会得老年痴呆症,这样我就可以读我以前的故事,试着想想我有多爱你。

媳妇说,忘了就算了,只要我记得。

人生很善变。不要在我们还认识的时候说“我爱你”。

我特别害怕一种病:老年痴呆症。字面上是大海的寂静,所有的潮汐都不再汹涌。真是深恶痛绝。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季风,会带来海啸,然后吞没所有搁浅在沙滩上的贝壳和海星。

一般来说,这种疾病被称为阿尔茨海默病,其临床表现为: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症等。你不知道这种病什么时候开始,就像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是什么,而且一直持续下去。

我们院子里,有一个五姨在走之前得了这个病,记忆力越来越差。比如他们出门忘了锁门,走路忘了带狗,在广场舞中突然傻乎乎地跳舞。他们煎西红柿和鸡蛋,忘了放西红柿。他们只记得在付钱购物时忘记带走它们。

一开始我不在乎。我老了,忘了一些东西。很正常。

有一次五婶嚷嚷着要炸汤圆,他们家附近的店已经打烊了,五叔却知道李村公园有家店熬夜了。当时时间有点晚,赶上了雨,路上出租车很少。五叔有哮喘,来回走了5公里。还好他买了炸汤圆。他买了之后,五姨说他不想吃。

五叔怕浪费,就自己吃了。

然后五姨又吵着要吃饭,70岁的女人吐的娇媚,也很可爱很可爱。五叔叹了口气,哎,这一生都在你的路上。别人遇到他他总喜欢炫耀,说五姨越来越老。买了之后吴阿姨说不想吃。

五叔怕浪费,又自己吃了。

然后五婶吵着要吃的,五叔一点都不烦,还顺眼,要走走腿,锻炼一下。爱,就是这样,一个愿意奋斗,一个愿意吃苦。他们经常坐在楼下的排椅上,手拉着手晒太阳。那种淡然只是平淡,是苦涩的友情。那时候相信一个人就是一场大风暴,从南向北飘。五叔买来炸汤圆后,五姨说不想吃。

五叔怕浪费,就自己吃了。

有一天一大早,五婶起床想吃炸汤圆。他们说话含糊不清。五叔不在乎,就去买了。下楼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什么,就回家了。他看着五姨拿起老花镜,在笔记本上写了些什么。五叔说,买了,你不吃,不给你买。

五婶哇的一下子哭了。

吴大爷吓了一跳,忙着哄,买,买,买。我现在就买。

五婶含含糊糊地说,我,好,喜欢,快,放,你,忘,完。

五叔接过五姨手里的笔记本,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个名字:马嘉平,后面是“郑”字。五叔,姓马,莒县人。他擅长羊肉汤,撒香菜,辣椒面,两把火配起来很牛逼。

五叔问,这些“正”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有一个没完成?

五婶摇摇头。

五叔想起前段时间,五婶走错楼了。他们不会用筷子夹食物,偶尔会自言自语。一开始我一直以为是无意的。直到五婶说话含混不清,五叔才害怕起来。他带着五姨去医院检查。这次检查让五叔彻底绝望,至少两年是老年痴呆症。

我出院的时候,五叔什么都不像。五姨问,怎么了?

五叔说,没事,医生说你胃口不好,要多运动,好好吃饭。你想吃那个炸汤圆吗?

五婶说,吃吧。

然后五叔拉着五姨的手去买了。站在那辆炸汤圆的车前,五婶从小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开心地在马嘉平身后的“正”字上又画了一支笔。

五叔问,你愿意坐那辆摇车吗?

五婶笑着说,孩子玩。

吴叔叔说,我陪你。

在商场门口的儿童摇车上,一个老人和一个老太太,一个骑喜羊羊,一个骑大灰狼,玩得很开心,五叔却流泪了。

最后五婶彻底的拒绝了人,也就没话说了。五叔教她用筷子,认认真真的读。她学的很慢,还想吃炸汤圆,但是吃完就忘了买的时候没吃过。吴叔叔的儿子总是责怪他。不要再买了。五叔也知道五姨根本不认识他,但是每次他买的时候,她都会很开心的在小本子上画,每次画的时候他都会很开心。

五婶收的每一件小事,对五叔来说都是大事。

“我想吃炸汤圆。”

“我买。”

奇怪的是,吴阿姨走的那天,这句话说得很清楚。她瘦了,还扎了个辫子。世界如此陌生,她想回去。就像1965年,故事刚刚开始。她刚开口说:我想吃炸汤圆,吴大爷刚买了两个炸汤圆,吃了一个世纪。

吴叔叔笑着说,媒人说的绝对没错,你就是爱吃!你已经想了一辈子了。

吴阿姨似乎忘记了什么,但她似乎从来没有忘记过什么。

遗忘,陌生,死亡都无法战胜爱情。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爱都迷失在细节,现实,距离里?

异地恋,1000公里,最后分手的原因:太远。

距离战胜爱情。

恋爱6年,谈婚论嫁,想买房,但是付不起首付。分开原因:女生说不想再等了。

现实战胜爱情。

分开最萌的理由是踮脚吻你太累了。

身高战胜爱情。

忘记爱情,年龄差10多岁,人很牛逼。分开原因:路人眼光太毒。

年龄战胜爱情。

这种世俗的枷锁,是我们分开,多才多艺的原因。对爱情有芥蒂怎么走远?一段感情中你最纠结的是爱情最大的问题和你的答案。如果你决定孤注一掷,剩下的就是给它一个机会,怎么挣扎?

最后分开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你当初纠结的距离,比如地理时间现实的细节,最后变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喜欢就不用打扰了,看一万年,但是,分开了,总要编个理由,逼着爱人随机应变。你是三月季风带来的洋流中的一条鱼,往南走就会遇到鱼。我是沙漠里的仙人掌,常年吹着贸易风,固执了十年也开不了花,所以结局总是幸福快乐。

当他爱你的时候,他是真的爱你。他每秒回复你的短信,以各种蹩脚的理由约你出去,总是先挂断电话,总是在你睡觉前到达他的晚安。他能察觉你所有的情绪和想法。当他去餐馆吃饭时,他知道打开你的椅子,走在街上。他让你走在他的右手,他拿着你的包,跑腿,他捏你的肩膀,揉你的背。

他会突然问你,我们去看电影吧。

你说,看什么?

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票。

他会突然问你,你为什么不十一点去旅行?

你说,到处都是这么多人。

他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两张票,说,我查查攻略,这边走。

他所有的决定都是在你想到之前就做好的,所以有一段时间,你觉得他好像不在乎你,就是真的在乎你。命运如此神秘,听到这句话你一点都不惊讶:在一无所有的年纪遇见你,想照顾你一辈子,真奇怪。

他总想找个理由全身而退,所以,这几年,现实为分开的爱情背上了很多骂名。好像很多很多很多的爱都可以感叹说:现实打败了爱。但是,事实是:他不爱你,也就是他真的不爱你,这和现实无关。

很多人一生都在哭着嫁给爱情,但他们可能永远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我猜,爱应该是,我深深的让你成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的好与坏的回忆都默默的渗透到我的生活中,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饭和肉。虽然我们已经忘记了最初的样子,但它已经变成了我们的骨头和血液。

所以,最后,即使是遗忘,陌生,死亡也无法战胜爱情。

五婶走后很长一段时间,五叔还是老样子,遛狗,坐在楼下的排椅上晒太阳,偶尔去李村公园买炒汤圆,但是走路没有以前快了。有一次,他坐在一把划椅上,他的泰迪狗躺在他身边。

我买了一个炸汤圆,牵着狗经过他身边。两只狗在嬉戏。

五叔站起来想回家。一本破书从他的口袋里掉了出来。我提醒他,帮他捡起来。

他笑着问我,你住什么楼?

我笑着回答他,7号楼。

这个答案我都不记得说过多少次了。五叔总是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一遍又一遍的答。

我看过他的笔记本,上面有一个名字:张。名字后面是“正”字,交叉扭曲。

我递给五叔一个炸汤圆,问五叔,你吃吗?

五叔愣了一下,接过来,手有点抖。然后,他很开心,在他的小本子上画了一支笔。

老小孩好可爱。看来他一定是恋爱了。

爱情是不能被打败的。被打败的人大多不够深刻,所以总要找个理由,比如异地,比如现实,比如......

我们生活在一个上床就分手的时代,但请相信,我们也生活在一个牵着手结婚一辈子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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