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5年1月就发出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信用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准备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第一批个人信用业务牌照仍然迟迟没有发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在本周举行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信用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央行正在积极稳妥地加快发放个人信用业务许可证。他认为,在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中,必须把握三个原则:坚持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坚持征信活动的合法性;坚持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原则。

“每个人都期待着戴上它。怎么还没发牌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志表示,主要有三个“意外”:

第一件我没想到的是,通知刚发出就要求8家机构准备个人征信业务,互联网金融整改还没结束。换句话说,互联网金融格式还是不稳定,不成形。

第二件我没想到的是,之前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空有所上升,对八大机构的要求更高。

第三件我没想到的是,八家机构的实际开业准备与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差距很大。“这是我们没想到的。”

万存志表示,综合判断,目前中国准备开通个人征信的八家机构无一合格,达不到监管标准的不能发证。

那么,这八家机构都存在哪些问题,延误了我国第一批个人征信许可证的发放呢?万存志将常见问题列举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个组织都想依靠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但每个组织的信息覆盖面有限,信息不广泛和全面,导致产品有效性不足,不利于信息共享。

第二,这八家机构是某个企业或企业集团创办的,在业务或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具备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第三,这八家机构对征信业务的基本概念和规则了解不够,不遵守。在没有信用登记和数据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他们根据自己有限的信息对不同形式的信用进行评分,并用于外部使用,从而导致信息的误用。

在上述三个方面中,如何保证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是一个难题。

中国NPC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认为,“独立性”应具备四个特征:股权关系独立、治理结构完全独立、业务完全独立、风险分析模型独立。“信用报告机构不得为了股东或关联公司的利益做出违反信用报告机构的客观、公平、公正和独立的第三方立场和原则的商业决策。”

此外,征信业务不能滥用客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这也是中国在发放第一批征信业务许可证之前需要放好的“大门”。

"为什么披露个人信息是每个人的共同痛苦?"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告诉中新社记者,第一个原因是执法权限不清,不知道是谁在负责;二是执法手段有限,取证难,定证难;第三,由于缺乏统一独立的执法机构,各个部门各自负责各自独立的领域,标准不一,很多行业都存在“父亲管儿子”的制度。

他认为,目前对企业使用个人数据信息有处罚,但没有行为规范。没有规定企业应该如何合法和按照规定使用个人信息。因此,建议尽快制定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车牌什么时候发?万存志强调,要看基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一些基础工作和研究要做得彻底,措施要做得稳妥,各方面深入细致的协调需要大量的工作和时间。”他表示,央行将积极稳妥推进对符合审慎监管条件的个人信用信息应用机构尽快发放个人信用信息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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