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5月16日,国家信访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对48个保障性住房领域的信访监管情况。这是中央信访检查组首次就保障性住房问题开展专项实地检查。
4月中旬,国家信访局会同有关部门,派出6个中央检查组,赴河北、辽宁、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等地,对48件保障性住房相关信访事项进行实地检查。媒体记者和NPC代表参加了每个视察队。
被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拖欠过渡性安置费,回迁后不能领取房产证...在检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些问题在保障性住房领域更加突出,群众反应强烈。
2016年,国家信访局收到网上投诉信,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岭小区二期因经济适用房政策调整和开发商违规销售,未能取得房产证。
检查组发现,南岭社区是2003年河北省房改办批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2010年,小区开发商在项目未被批准转为商品房前非法出售,并公开宣称该项目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使承诺难以兑现,业主多次集体上访。
石家庄市住建局表示,对于违规销售开发企业,他们采取了约谈项目负责人等措施,但并未阻止开发商私自售房;由于时间长,相关处罚材料已经丢失。
“这个项目成立至今已经14年了,相关政策多次调整变化,最后变成了一个棘手的‘骨头案’。老百姓七年多都拿不到房产证,说是‘八年抗战’,但目前这个问题还在部门之间,让百姓承担后果。这有道理吗?”在吹风会上,面对各部门的“踢皮球”,检查组提出了严厉的问题。
根据检查组的要求,石家庄市住建局和雨花区政府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上半年,协调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督促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与上访者建立定期会议和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推进工作...一系列具体措施让居民放心了。
中央信访检查组河北组组长、国家信访局监察室副主任刘洋表示,2016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受理的保障性住房领域的人民来信来电数量大幅增加。现场检查筛选出的48个典型案例,大多存在涉及群体广泛、相关部门意见模糊、群众对办理事项评价不满意等问题。
“这些来信来访从深层次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落实领导责任,监管不力。一些行政行为不规范,与群众沟通不畅,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信访部门的职责不仅是转移,而且是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我们将跟踪每一件事情直到最后解决。”刘洋介绍,对于已经督办的事项,各地需要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国家信访局将据此督办,定期跟踪各地落实情况,对重点督办案件进行“回看”;对存在重大问题和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将启动问责,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据悉,今后中央对信访的监督将采取一般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家信访局也将适时开展不同领域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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