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康“法治副主任”制度研讨会沙龙现场照片

中新网惠州6月15日电15日下午,由惠州市法学会、惠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法治副主任”制度研讨会沙龙在惠州市学院举行。惠州市政府部门代表、律师、媒体和企业代表分享和讨论了“法治副主任”制度的实施和创新。

据了解,惠州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实施村委会“法制副主任”任命制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方面,“法制副主任”制度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样本,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减压阀”的作用。目前,惠州农村基层治理得到很大改善,农村纠纷在当地得到妥善处理,基层矛盾在源头得到有效解决。

随着惠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给当地经济带来了飞跃,也带来了诸多矛盾和摩擦。企业是法律关系集中的地方。近年来,惠州在鼓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推进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企业律师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探索法治企业副主任制度,努力实现惠州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

2016年8月,惠州市委、市政府选择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这两个企业密集区,开展法治副厂长试点工作。

图为惠州市司法局局长潘如新讲话。康摄影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成为仲恺高新区首批任命的法治副主任。法治试点副主任张力兵指出,应进一步明确法治副主任的职能定位,明确企业和工会法律顾问的职能。同时,企业应加强对法治副主任的价值和作用的认识。

他建议建立法治副厂长选聘制度,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灵活多样的“互联网+”服务形式。

王立平律师分享了在担任法治副主任期间协助试点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办理职工工伤调解的案例。他指出,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劳资关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增强企业和员工对法治副主任的信任。同时,要谨慎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避免群体诉讼案件。

《广州日报》记者秦中阳认为,“法治副主任”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治理”是一种治理,应该付诸行动。目前,企业与员工之间最大的矛盾或问题是工资或劳动待遇。只要处理好这个问题,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基本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所以,这应该是法治副主任的主要工作方向。

惠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邓也认为,“法治副主任”主要面对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企业和劳动者通常都有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因此,“法治副厂”应该定位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中立法律职业者和调解员,既不站在企业一方,也不站在劳动者一方。

“法治副主任”应该为企业做些什么,让企业觉得有吸引力?

港资企业卡萨天骄家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特伦斯·周表示,“法治副总监”主要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只要努力完善相关制度,就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效益。

惠州瑞程心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强表示,只有“法治副局长”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立场和利益,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护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这些关系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才能正常进行。如何更好的实现这个目标,实行法定副厂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惠州市法学会副会长陈杰表示,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让更多的“法治副主任”去群众需要解决问题的地方,在意见多的地方摆正情绪,打开工作推不动的局面,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实实在在、实实在在的利益。

惠州市司法局局长潘如新表示,司法部门以政府和法律志愿者服务的形式,为一些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不够了解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是惠州建设法治、创造良好商业环境、建立良好劳资关系的有力举措。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明确“法治副主任”的职责,确保企业工厂的法律服务更加到位,成为企业健康运行、依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好服务员和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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