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岩峰最近有消息称舒斯特向国际足联起诉了一方,记者就此事向单方面俱乐部方面提供了证词。
得到的答复是,“目前俱乐部尚未收到有关舒斯特尔律师发来的任何律师函,也未收到国际足联方面的任何通知,俱乐部与舒斯特尔经纪人正在就解约细节进行磋商,因此并不清楚舒斯特尔将一方俱乐部上告至国际足联的信息。”也就是说,一方并未与舒斯特尔兵戎相见,还在谈判桌上周旋,但舒斯特尔是不是做了两手准备,这个目前没办法下定论,但就各方面消息来看,申请仲裁的意义不大,因为尚未完全破裂,还没有谈不下去。
足球领域,主教练与职业俱乐部或者足协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很常见,国际足联对此有专门的受理部门,分为PSC与DRC。
根据《PSC与DRC程序适用规则》第23条规定,PSC解决的争议包括教练和俱乐部或足协之间发生的具有国际性质的雇佣合同争议以及不同协会的俱乐部之间发生的不属于DRC管辖的争议等,DRC对于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雇佣争议关系具有排他管辖权。那么,舒斯特尔如果对于一方提出的与他解约有关事宜有所不满,但他与一方俱乐部不属于同一地方足协管辖下,原则上是可以提请国际足联仲裁的。
如果按照一般情况下的仲裁程序,提出仲裁的一方往往会先通知被申请人,算是予以警告,如果被申请人不想打旷日持久的官司,可能在提告前妥协,或者正常应诉;不过,申请仲裁方不通知被申请人,这种情况也有,那么从申请人提请仲裁到仲裁委受理,然后通知被申请人,这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一方俱乐部目前没有收到舒斯特尔的律师函和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不能够作为舒斯特尔没有上告的证据。
但就一些实际情况看,舒斯特尔申请仲裁的意义不大,因为一方并没有采取完全回避,不合作不谈判的态度,而是积极地与舒斯特尔的经纪人门德斯进行磋商,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分手。只是舒斯特尔不太接受一方提出的分手理由。
那么一方为何之前能够启动新帅的谈判呢?因为一方也是依照与舒斯特尔的合同规定,提前通知了对方不续约,而且在不欠薪的情况下,可以启动解约条款。但这点舒斯特尔同样不认同。这才导致舒斯特尔团队在收到报酬后,依然拒绝在不欠薪声明上签字。
一方与舒斯特尔解约,其实也很无奈。在内部整理的相关数据报告中,有几项是非常刺眼的:第一是中超客场成绩排名倒数第一,只拿了5分,甚至还不如降级的恒丰多,客场只打进9球而丢了39个球;第二,净胜球数倒数第二,降级的恒丰-32球倒数第一,而一方-20球倒数第二;进球数倒数第四,37粒进球仅高于建业的30球、人和的33球、恒丰的34球。
刺激万达高层的还有最后一场保级大战,这里有很多幸运成分,最重要的是亚泰主力外援缺席,否则一旦打平,降级的将是一方,球队再也经不起这样的刺激。但舒斯特尔不愿意面对这些数据,他只认合同约定,只要保级进入前12名,就要自动续约一年。这的确也是双方的约定,那么就看大连如何解决了。
另外,雅尔丁迟迟没有官宣,有人说是因为受到舒斯特尔解约事件不成的影响,就记者得知的消息而言,这两件事并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只要雅尔丁那边都处理好了,随时都可以官宣,只是目前还有一些有待落实的内容。
聘用主教练跟球员不同,球员必须是出一家才能进一家,必须把所属关系整理清楚才能转会;但教练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争议可以搁置,不存在前任教练争议没有解决完,就不能聘请新任主教练的逻辑。
雅尔丁也是门德斯的人,而且门德斯在发现舒斯特尔可能在大连留不下后,就早早把雅尔丁推荐给了万达。门德斯跟万达在欧洲有很多合作项目,可以肯定的是,门德斯如果能够做成雅尔丁,舒斯特尔的事情,他肯定会竭力帮助一方俱乐部解决,如果雅尔丁有变,那也许又会变得扑朔迷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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