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的娱乐性钓鱼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释放?预计2021年最有希望。

如你所知,中国渔政在2020年特别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到长江流域的娱乐性钓鱼行为不再包括在执法范围内。

具体规定如下:“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提到,“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娱乐性垂钓行为不再纳入执法范围”

但是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长江流域娱乐性垂钓,还是不被允许呢?

这个估计是钓鱼者心中最大的疑问,难道上面出台的政策,下面不能够执行么?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看一看重庆万州的网络问政是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的。

题目是:2020年农业部规定的禁渔期娱乐性垂钓将不再纳入执法范围,请问为什么万州还在抓垂钓者?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或游钓,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和第三十六条第八项“(八)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从事游钓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游钓;违反该规定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与中国渔政亮剑行动的规定存在一定冲突。

鉴于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实施长江10年禁捕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资源保护,而娱乐性垂钓对鱼类资源也是一种破坏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加强管理。

回复中还提到:虽然目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还没有对任何娱乐性垂钓人员进行过处罚。

最后回复中提到:但为了保护渔业资源,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议各位市民在禁渔期不要进行游钓活动。

从上面的问政网络平台的回复可以看出,目前中国渔政的亮剑行动方案对于娱乐性垂钓的规定确实与地方政府的禁渔期内垂钓的规定有冲突的地方。

从回复中可以看出,重庆市万州区的渔政执法部门对于市民的垂钓管理还是非常的人性化的。

因为人家并没有对娱乐性垂钓进行过任何处罚,估计也就进行了劝离,这一点还是非常点赞的。

至于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将娱乐性垂钓实施下去,笔者预测估计在2021年就有可能实施下去,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地方政府的禁渔期垂钓规定在很久之前就制定好了,而中国渔政的规定是2020年才出台的,这里面有个时间先后问题。

所以2020年实施是不可能的,但是鉴于中国渔政有明确的规定,放开娱乐性垂钓,且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合理的垂钓管理办法,解决广大市民的合理的垂钓需求。

所以笔者大胆预测:各地的地方政府很可能以此为契机,将放开禁渔期禁渔区域内的娱乐性垂钓规定直接写入2021年的当地的垂钓管理办法中。

这是非常大的概率事件,也是广大长江区域钓鱼爱好者的热烈期盼。

当前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短缺,建议大家保护好长江的渔业资源,尽量将钓获的鱼进行放流,体验那种乐趣即可。

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人人有责,我们身为钓鱼人更应该带头做好榜样。

本文部分参考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360百科》、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万州网络问政关于《2020年农业部规定的禁渔期娱乐性垂钓将不再纳入执法范围,请问为什么万州还在抓垂钓者?》的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中国渔政亮剑行动方案、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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