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的失败,篮球(中投)的胜利——批评了马球主义
我想了好几个这篇文章的开头,最后决定用以下的。
夜深了,克里斯保罗躺在床上,他看着手机屏幕思考着什么,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一阵沉默之中,保罗的拇指不停的在屏幕的一处来回移动,但始终没有按下。突然,他开始嘀咕:“魔球、魔球……我魔NMLGB!”他怒吼着甩出右臂,手机……并没有飞出去,还是攥在手里。定睛一看,某app的文字编辑页面上写着大大的四个字“魔球害人”,原来他刚才一直在发送按钮的位置犹豫不决。
保罗终究还是没有按,他锁上屏幕,把手机丢在一边。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保罗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已经不知道多少人想了多少遍的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呢?)
俗话说的好:有炮走遍天下,没炮……反正打不过勇士。在全世界亿万篮球迷的注目之下,没有阿炮的火箭原形毕露,莫雷的篮球——魔球,再一次送他们自己上了路。
这已经是第几年了?
作为一个看过公牛乔丹比赛现场直播的篮球爱好者,从我听到魔球理论的那天起,就注定要和莫雷这个人不共戴天(虽然他肯定不知道我是谁)。我自作主张的把莫雷看作假想敌,每年季后赛都等着看他笑话,但是看一年看两年还挺带劲,到第三年的时候,我一场比赛就把他KO了,这就有点无聊了。我们常说“再一再二不再三”,伟大的勒布朗·詹姆斯也说过“not1 not2……”,三年了,一个球员的黄金年龄能有几个三年(刚才说话的那个人除外),阿炮这样的老将更是一年一个样,为了证明你的数据篮球,火箭队一次又一次在季后赛铩羽而归,输球不丢人,丢人的是给人看笑话。30%的三分命中率相当于45%的两分球命中率,这听起来是很美,但是当你连续27次三分不中的时候,请问这个命中率相当于多少的两分球命中率?系零呀!零乘以多少都是零啊,白痴!莫雷只想到好的方面,他有没有想过投三分和投中投劲用的大小也不一样?NBA球员劲大,投球不费劲。哦,那从7米多投球跟从5米多投球框还看着不一样大呢(六米到三分线是巨星专用距离先不说)?投篮靠感觉,NBA球员练得多,早已形成肌肉记忆,命中率有保障。哦,那怎么连着打了27个铁呢?季后赛强度大,jinzhang,有的投篮变形,有的感觉进了但实际上跟平时出手不同。哦,那不进怎么办啊?不进打篮下啊。篮下都是人咋办?传出来啊。传出来大空位三分也没进咋办?打铁传染了咋办?
你说了这么多,难道三分不进的时候两分就能进了?
那我想说,对于巨星来说,是的。
就算是这一场后面三分疯狂打铁的哈登,他还把那个变向后撤步中投投进了,但很可惜,他就投了那一个。
相田彦一形容流川枫是“想要得分的时候就能拿到”的选手,流川想要得分的时候可不是就靠顶着防守球员扔三分——而且是在防守球员明知道他要投的情况下。这种球我一般叫看天吃饭。
尽管三分球现在已经是每个球队必备的强力武器了,但毕竟没有人是绿间真太郎。同样是连续命中,我们会说蒂芬连续命中三分是“日天”,普森连续命中三分是“佛祖显灵&我佛慈悲”,而兰特连续进中投的时候就是“没法防”“耍赖”。所以在屏幕前的我们看来,中投总归是比三分容易进的,一个三分球能够得到两分球1.5倍的分数,同样也代表着1.5倍的风险。
篮球场确实不算太大,普通人也很容易就能把球从三分线上传给篮下的队友,张指导喜欢说的因塞得奥特就是这么一种配合,但这并不代表我就从这俩地方投球就行了。反过来说,篮球场就这么大,阵地进攻的时候更是只有半边,然而就是库里他也不能天天从半场就扔,就往最多了说,三分线外两步还在你们常规武器之内(底角的地方还天天踩出去,别说两步了,一个脚都费劲),那这从三分线到两步之外的空间加上内线能有多大?然后中间剩出来那些地方,就不要啦?
同样还是兰特,如果他三分两分都投的好,那我们说他是“死神模式”火力全开,如果他两分多三分少,那我们会说他是单打过多伤害球队“最季后赛的方式”解决比赛。这也是为什么拥有联盟……不,应该说是史上最强的三分手之二的宇宙勇还要继续招募兰特的原因,时代在变,有些理论可能过时了(比如“三分球杀不死人”,现在看来连续的三分球就是地毯式轰炸,那不是杀人了,那是炸的毛都不剩),但是进球永远不会过时。凯尔特人本赛季曾经在落后火箭三分的情况下打两分又造进攻犯规愣把比赛翻了,我相信当时大家的心情一定跟我一样都是“这什么操作?………………牛批!”我并不是说要鼓励大家都去在落后三分的时候打两分搏进攻犯规,我想说的还是那句话,进球才是硬道理。就火箭连续27次三分打铁的过程中,如果有一半的球改去投中投,那只要进五个就可以超过勇士了!当然这样的说法过于武断了,如果细说的话,第三节勇士开始追分的时候,如果能够以稳定的得分方式予以回击(在当时的裁判尺度下,这个方式几乎只限定于中投和篮下空档),那14分的分差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追上的。
到这个时候火箭球迷肯定要说“哪来这么多如果,要把如果都算上,如果有保罗还赢了呢”,是的,如果有阿炮,这比赛肯定是另一番景象,但这恰恰也是我要说的最重要一点。
实际上最后四只进入东部决赛和西部总决赛的球队里,每个队都有一位中投好手,骑士和勇士不用多说,凯尔特人有好几个人经常中投,但塔图姆作为新秀不但砍下队内最高分,还多次被杨毅称作皮尔斯灵魂附体,并且和杰伦相比两分球出手数大幅领先,我们先选他,最后火箭是阿炮。看出来问题了吗?首先阿炮不但是这四个人里面最矮的,还是四只球队所有轮换球员中最矮的,当然阿炮习惯了矮人一头的感觉,他可以用他自己的方式弥补这些问题,那这部分我们先跳过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四个队分别夺冠了,那这几个人会是FMVP吗?骑士的FMVP肯定跑不了,勇士的FMVP颁给兰特也并不意外(蒂芬经常被战术性牺牲),塔图姆虽然是新秀,但如果他能持续稳定的发挥,获得FMVP也未尝不可,而阿炮如果拿了FMVP,登哥就很尴尬了,MVP所在的球队拿了总冠军,自己却不是FMVP,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蒂芬:你说谁呢?)。之所以要做这样的假设,是因为在季后赛进行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球迷发现,越是到了西部半决赛和西决,火箭队越是容易出现被阿炮扛着走的情况,纵观整个季后赛,阿炮在命中率和三分球命中率上也均领先哈登,而到了第七场,没有了阿炮之后火箭队彻底重回魔球老路,作为老大,登哥身先士卒疯狂出手13次怒打11铁,可以说是魔怔了。
有的人就要说了,你说的保罗比哈登屌这么多,你让保罗带没有登哥的这队跟勇士打试试啊!那我就要问了,凭什么?你登哥是MVP第一候选,我阿炮又不是;你是球队第一核心,都从这打了六年了,我阿炮今年才刚来的,33岁了,本来是想着辅佐你,你自己越打越熊球迷议论纷纷,本来就够丢人的了,还好意思跟人换着比?再说了,要换那就连身材也换了,给阿炮一个登哥的身材,他打这西决第七场还真就比登哥强,登哥要是一米八三呢?
我知道批斗登哥的会场已经开的够多,不差我这一个了,但我批斗他并不是为了说詹姆斯·哈登这个人怎么怎么不行,我还是在批判魔球,因为是魔球理论害了登哥。我上面说如果有五个中投火箭不就反超一分了,为什么我要说五个,不是六个、七个,因为他真的连着进过五个中投啊,西决,打勇士,第三节,中投进五个,这事不是发生过吗?为什么现在就没了呢?还不就是魔球害的!
在三分球上面加大力度,这本身并没有错,所谓的“3D”球员确实一直是联盟追捧的对象,球队夺冠的必备拼图,对于角色球员来说,拥有三分射程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点不仅仅是火箭队,所有的球队,就是CBA的也在这么做。但是,用魔球理论限制球星,特别是巨星的攻击范围,是最愚蠢的行为!我们经常说某名球员“整个半场都在他的进攻范围之内”,那如果变成了“整个半场都是他的进攻范围——除了半截篮”,那不成搞笑了吗?关于魔球理论到底怎么魔,有多魔,是走有特色的魔球路线还是走火入魔,还请各位仔细思考定夺。
红叶知弦
2018-5-31
于西部总决赛结束后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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