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阐述了士族的起源、构成、生活方式和社会功能。
在过去的1000年里,越来越多的士绅屠杀了中国人民的生命,以至于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甚至普通人在谈论“士大夫”时都把他们当作一个阶级。
但是不要想那些曾经把时间花在吃牛排和猎狐上的可爱的英国地主士绅。
中国士绅只能从经济和政治意义上理解,因为他们与拥有房地产和官职的情况有关。
根据中国传统,狭义的士绅身份仅限于那些通常通过考试(有时通过推荐或捐赠)获得名望的个人。
这个定义的好处是具体,甚至可以用数量来表示——这种狭义的士绅是官榜上排名的人,具有科举功名的地位,并不取决于他们的经济地位,尤其是是否占有田地,因为很难从史书上确定他们的数量。
而且,按照何炳娣的看法,清朝数百万有初级名气的人,也只是略高于平民的“下层士绅”,只有少数经过几年努力,在省会或北京一周三次通过严格考试的优秀分子,才形成了强大的“上层士绅”。
士绅作为个人,是负责政治和行政事务的公职人员。但是,他们也是家庭关系的成员,依靠家庭关系维持生计。
这种政治和经济上的两重性,导致很多作家对士绅这个词给出了更宽泛的定义,把它看成是一个家族的群体,而不仅仅是名利双收的个体。
士绅家庭主要生活在城市,而不是农村。
他们在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群众和一层在政治和商业上容易改变的官员和商人之间,形成了一个以房地产为基础的家庭阶级。他们是当地的名人,他们的职责有的和下层农民有关,有的和上层官员有关。
在农民眼里,士绅也包括大地主,这是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他们周围有许多庭院,雇佣了许多仆人,储存食物和防盗设备,这是老城区最宏伟的豪宅。
这就是中国小说和西方人写的中国小说中著名的“豪宅”。
四川省云阳县陶佳故居(1910年)
士绅,当地的统治阶级,操纵着土地使用权的习惯法和法律制度。
这些权利通常极其繁多和复杂,确实需要有管理人才来明确。
底土和表土的所有权不同,各种租佃关系、贷款、抵押、通常的支付和双方的义务,这些在当地社会都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关系,以至于很多农民搞不清自己是以小地主为主还是以佃户为主。
一般来说,农民失去土地所有权后,更容易成为佃农,从而从地里得到的产品更少,而不是无家可归。
农民的贫困有时体现在无地村庄和劳动力的增加上,但其主要标志是农民支付的地租增加。
关于中国农村的贫困有两种观点。一种强调统治阶级通过租金、高利贷和其他勒索手段剥削农民,导致收入分配极其不平等。
这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关于剥削地主阶级的观点,现在已成为描述旧中国形势的未发表的理论。
正如雷蒙·迈尔斯所指出的,另一个学派更“兼收并蓄”。他强调,旧中国农业经济生产力低下的原因有很多:田太少,各占两亩;而且连这些小块的土地都使用不当;“农民资金不足,获得新技术的机会有限;几乎无法控制自然;原有的运输方式增加了上市产品的成本。”。
支持这一观点的人指出,中国农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有些是半自耕农和半佃农,只有1/4或1/5左右是纯佃农。所以地主剥削佃农远不是一般规律,相对于农民普遍缺乏资金和技术(相对于劳动力而言)来说,这是个小问题。
我们不打算作出最后的判断,但我们可以提出一个一般规则;除了所有的农业生产要素,社会地位和阶级特权也必须在农村发挥作用,所以任何解释都必须是社会的、历史的和经济的。
比如在所有的农业生产中,季节性的资金需求允许放高利贷,每个月的利率高达1/2%,这取决于贷款所用的作物。由于资金是从过剩的农业中积累起来的,地主通常是放债者。
因此,士族家庭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但也部分取决于权力和财政资源。20世纪初,他们仍然统治着大多数省份的偏远农村地区。
旧中国官员以士绅家庭为媒介,进行募捐和收税。同样,士绅也充当农民的中间人。他们在执行官员压迫农民的任务时,也可以减轻一些官方的压迫。
费正清(右二)和威尔玛(左一)与梁思成、林和梁思成在中国
地方官员在处理火灾、饥荒或早期叛乱,以及众多轻微刑事案件和公共建筑项目时,应该依靠士绅的帮助。
他们是普通大众和官员之间的缓冲阶层。
穷人可以成为狭义上的士绅,即使他与士绅家庭无关。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科举成名的人总是与地主家庭有关,后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有科举成名的成员。
一般来说,士族是人才库,包括不是官员但有名望的人,也包括官场上的人。
大家族是培养官员的托儿所,也是被降职或退休官员的退路。
绅士们在每个村庄都履行着许多重要的社会职责。
他们筹集资金,主持修建运河、堤防、大坝、道路、桥梁和渡船等灌溉和交通设施。
他们支持儒家制度和伦理——建立和维护学校、神社和地方孔庙,出版书籍,特别是地方史书或地方志,并向公众分发道德说教手册和劝诫歌谣。
成平时期,他们为公共生活定下基调。在动乱时期,他们组织并指挥民兵的防御力量。
他们日复一日非正式地仲裁争议,这样法律诉讼就不会像在任何美国城镇那样频繁发生。
士绅还创办慈善机构,用受托的资金救济农村的疾苦;他们应官方要求向政府捐款,尤其是在战争、洪水和饥荒时期。
这些贡献是如此的有用,以至于大部分朝代都是卖最低级的名望来获取资金,以至于很多人不用通过考试就可以享受名望。
这种做法虽然毁了考试制度,但可以让富人付出代价进入上层社会,分享士绅的特权,比如他可以会见官员,避免体罚。
士绅家庭的地方领导和管理职能可以解释为什么官方的努力没有渗透到中国的下层。
或者换一种方式,就是从其起源来说,士绅的出现是用来填补早期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正在扩张,可以被非官僚政府的力量所控制)之间的真相空。
石坚雅发起的城市研究结果表明,从汉代到清朝中叶的2000年间,历代地方行政机构并没有增加,但中国的人口却增加了五倍。
各朝全盛时期基层单位数量为:“汉朝1180,隋朝1255,唐朝1235,宋朝1230,元朝1115,明朝1385,清朝1360”,而帝国总人口为:“180年6000万,875年8000万,1190年。”
汉末一个县令管辖五万人,清末管辖三十万人。
斯金纳指出,如果8500个县由北京管理,清朝的行政工作就不可能了。
中国政府没有机械地将县的数量增加到如此难以管理的程度。而是随着政府本身的扩张,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地区巩固了县,而在偏远地区只设立了新的县。
此外,它还减少了地方行政职能。比如唐朝以后,政府放弃了对镇圩的官方管理,普遍停止了“严控商业”,逐渐停止了“官方干预地方事务”。
取而代之的是,士绅和他们的地方职责出现了。
这样帝国政府还是上层建筑,不直接进村,因为是以士族为基础的。
地方士绅的许多官职形成了帝国官僚统治下的政治舞台,使官员以极大的流动性和看似独立于地方基层的方式频繁调动。
事实上,任何一个皇帝任命的县长,都只有在当地士绅的配合下才能执政。
总的来说,一个一百年前人口四亿多的国家,正式由皇帝任命的官员不到2万人,但有名望的士绅却有125万左右。
士族之所以能不断地支配农民,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土地,还因为士族主要是产生一个阶层的文人,将来可以被选作官员。
*本文摘自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们的立场。
作者简介
费正清(1907-1991),著名历史学家,哈佛大学终身教授,美国最负盛名的中国观察家,“中国一号通行证”,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创始人。
费正清是20世纪美国最主要的中国观察家,持续了几十年。
费正清选集
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费正清文集》集中了费正清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美国与中国》、《中国大革命》和《中国的思想与制度》。费正清博学,不拘泥于传统风格。他的大师风范和灵秀清新的文风在这些作品中一览无余。
美国和中国
译者:张立静
出版日期:2019年6月19日
书号:978-7-5012-1231-6
定价:48.00元
中国大革命
译者:刘尊琪
出版日期:2019年6月14日
书号:978-7-5012-1232-3
定价:45.00元
中国的思想和制度
主编:[美]费正清
译者:郭等
出版日期:2019年5月7日
书号:978-7-5012-3208-6
定价:4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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