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楼奶奶去世前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女儿和孙女。但是,她的孙子孙女不干了,觉得老人的遗嘱无效,应该作废。因该纠纷,双方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人要把房子留给孙女,孙子有意见
浦江楼奶奶早年丧夫,身边只有一儿一女。但由于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娄奶奶晚年大部分时间都和女儿蓝芳、孙女小惠生活在一起,小惠照顾她的日常生活。
2003年9月,楼奶奶去世前,一位律师在两位证人的见证下写了一份遗嘱。她住的两栋老房子是她的女儿兰芳和外孙女肖辉继承的,她的儿子、孙子和外孙不允许争夺房产。立遗嘱的整个过程也被录了下来。
几年后,楼奶奶去世了,儿子儿媳也因为某种原因去世了。遗嘱里说的两栋房子都拆了,只剩下一栋半新房,小惠一直住在这里。
但楼奶奶的孙子小军和孙女小平一直认为遗嘱无效,影响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
2014年10月,兰芳、小惠起诉小军、小平,要求法院确认该遗嘱有效,拆迁安置房一套半归原告所有,两被告配合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法官最终确认遗嘱有效
小君和小平总觉得奶奶立遗嘱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有理由怀疑奶奶当时精神状态不明,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应该作废。
但浦江县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且,小君和小平没有提供与奶奶精神状态相关的证据。因此,法院认定遗嘱有效,拆迁后的房屋应归两原告所有,被告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最终,浦江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两原告主张的判决。
1.《女儿外孙女一起干 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外孙女 孙子孙女不干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女儿外孙女一起干 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外孙女 孙子孙女不干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647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