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罗某某夫妇在合肥迎来了他们可爱的“小二宝”。2015年9月21日,区卫生计生局决定向这对夫妇征收近2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2016年1月,二胎政策实施时,罗夫妇认为国家已全面放开二胎,其行为不违反规定,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提前一年半,两宝被罚近20万元,以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此后,立法机关根据中央政府的决策安排,修订了相关法律和配套法规,并于2016年初实施。合肥居民罗某某和钟某某是夫妻。罗某某是非农业户口,钟某某是农业户口,两人都不是独生子女。罗夫妇2011年2月登记结婚,2012年3月生育第一胎,2014年5月15日生育第二胎。2015年9月21日,区卫生计生局决定征收近2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对此,罗夫妇认为,国家已经调整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了二胎,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所修改。他们生二胎的行为不违反现行规定,不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夫妻二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卫生计生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法院不支持,被处罚人起诉卫生福利局败诉。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称,被诉行政行为是2015年9月21日作出的。因此,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卫生计生局认为罗夫妇生育二胎不符合规定。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他们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于2016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6日生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修改内容可以追溯过去。因此,罗及其妻子主张修改后的新规定应适用于本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了罗夫妇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推荐阅读:合肥一号楼服务员7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打官司追回3500元!分手后,我不甘心。合肥一男子冒充快递员打伤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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