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十一那天,请主播带货花了40万,四次直播只卖了3000。该公司随后将直播公司告上了法庭。7月30日,南方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院获悉,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近日达成调解,主播公司退还部分服务费。
据江北区人民法院了解,森森公司为了扩大品牌知名度和销量,决定试水直播带货,并与麒麟公司签订了双十一直播房推广协议。双方同意麒麟公司指定其知名主播巴巴于2019年11月11日为森森公司进行产品直播推广,直播当天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结果由于主播粑粑的档期冲突,麒麟公司经过口头协商为森森公司安排了新主播带货上线,新主播4次直播才实现3000元的销售额。森森公司交了40万的服务费,销售极差。也错过了双十一销售的黄金期。因此,麒麟公司被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推广服务费40万元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双方对合同的签订和支付均无异议,但对违约责任持有各自的观点。森森公司认为平台没有与其协商更换主播,新主播流量与收取的服务费不符,要求退还服务费。商家认为原主播日程冲突已提前告知,更换新主播得到双方认可。而且《直播房推广协议》并未约定销售失败的违约责任,因此服务费不予退还。
法官在分析《直播房推广协议》后发现,双方只约定了预期销售额和销售额达标后的提成比例,没有约定销售不达标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也没有约定不同流量级别主播的服务费。最后在评委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麒麟公司将部分服务费返还给森森公司。
江北区人民法院提醒,作为新兴行业,理性合作在网络名人中是第一位的。商家在签约时要慎重,对新兴行业的业态要有基本的了解,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要迷信网红中粉丝数量和带货能力,以免造成损失。
1.《花40万请主播带货只卖出3000元 直播公司被起诉》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花40万请主播带货只卖出3000元 直播公司被起诉》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831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