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佳佳食品(002650,SZ)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对其函及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卓越)违规行为的调查结果。佳佳食品和湖南卓越未能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也未能按要求披露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情况。为此,佳佳食品及相关方提前收到了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佳佳食品目前正计划收购大连远洋捕捞金枪鱼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枪鱼渔业)的全部股权,但此次调查可能会使佳佳食品不符合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拯救三次违规
佳佳食品首次被证监会调查是在6月初,理由是涉嫌穿信违规。现在调查结果显示,主要有三种穿信违规行为。
一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具体而言,2018年2月9日和11日,佳佳食品和湖南卓悦的实际控制人杨震指示佳佳食品的财务人员将24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某,将3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湖南卓越控股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二是未按要求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交易。具体来说,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杨震指示佳佳食品财务人员领取公司u盾,核对u盾,交给湖南卓越财务总监。湖南卓越以此向其两个关联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6.988亿元,并向杨震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发人民币2000万元。
以上两项违规行为未经佳佳食品董事会审议,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但2018年,相关占用资金已全部还清,商业承兑汇票全部结清。
此外,2017年11月,杨震以佳佳食品的名义,使用佳佳食品的公章,为湖南卓越的对外贷款提供了2.95亿元的担保。此事也没有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但相关违规担保已于2018年9月底发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湖南省证监局拟对佳佳食品、湖南卓悦、杨震进行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计划被给予不同数额的警告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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