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活跃影视市场,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联合摄制电影故事片《XXXXXX》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利用自身优势,共同合作投资摄制电影《美丽的心灵》。本片总投资暂定为 万元。其中前期制作费用暂定为 万元,后期宣传发行费用 万元。
(二)、甲方投入 万元制作费用(含前期的筹备、剧本创作和宣传推广等费用)享有 %纯利润分成(若需增加投资,则按总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三)、乙方承制该片全部制作工作,及发行工作。
(四)、乙方有权为提高影片质量及收益而增加投资,增资方可以是甲乙各方,但不限于甲乙各方,也可是第三方。利润分配,应按总投资比例给予增资方分配利润。
第二条、剧本版权及拍摄管理
(一)、甲方享有该剧联合摄制署名权及发行分红。
(二)、乙方享有该剧版权及除甲方署名外的所有署名权确立。
(三)、影片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选择由乙方确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影片的正常摄制工作。
(四)、乙方作为《XXXXX》电影故事片项目的发起单位,以乙方为主负责影片的摄制、宣传、招商等商业活动。
(五)、乙方组建摄制组,以摄制组的名义设立专用帐户,乙方负责会计和出纳,甲方有权进行资金监管。
第三条、投资及财务管理
(一)、甲方资金分为三次汇入乙方账户。第一次,合同签订时汇入乙方账户 万作为前期工作资金;第二次,开机前5日汇入乙方账户 万作为拍摄资金;第三次,拍摄完成当日将余下 万汇入乙方账户作为后期工作。
(二)、乙方应保存有关的运营情况的账薄和会计记录。
(三)、甲方委派 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影片的拍摄监督。
第四条、影片发行
(一)、若发行方需要联合出品署名的(名义上的),由乙方决定;若发行方在拍摄完
1成后愿意资金加磅,换取联合出品权的,在不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反对。
(二)、影片收益:甲方获得影片净利润70%,乙方获得影片净利润30%(净利润是指剧组清还债务后且甲方的投资成本全部收回后的余下资金)。
(三)、因摄制质量的需要,制片、导演、演员需要给予收益分红的,总比例小于20%的由乙方自行决定。大于20%的需要与甲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确定。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获奖
以乙方为主申报中国电影政府“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申报费用由双方支付。影片获奖得,其荣誉共享,奖杯、证书双方共有,影片奖金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个人荣誉除外。
第六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产生与电影片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其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在保证为联合摄制电影片投入必需的时间,资金和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电影片以外的独立于对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和电视业界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与联合摄制电影片有竞争的电影片或电视节目的投资项目。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与其他第三方合并或分立的,若其权利继承人愿意参与联合制作电影片的,经对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进行清算阶段。
1.《电影投资合同范文》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电影投资合同范文》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wenku/1966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