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材料买卖签订下列条款。
一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二 采购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 。
三 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
四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 。
五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六 如果货物和服务已经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该货物和服务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或服务合格后____日支付。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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