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____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 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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