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上海新-华文化创*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师华拓人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教育培训咨询产品在园区广场更好的推广,扩大合作双赢的基础,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协作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就临时教育培训咨询产品促销活动达成以下协议:
1、活动时间:2013年6月10日――2013年6月12日期间。
2、促销活动地点:新-华园休闲广场.
3、租赁方式:□抽成□租赁
4、抽成方式:营业额的抽成/,花车费用/.
租赁方式:租金费用壹仟伍佰元整,花车费用/.
本协议涉及总费用:壹仟伍佰元整.
5、活动费用支付方式:现金.
6、活动保证金/,协议终止撤场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若违约进、撤场,得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罚款处理。
7、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8、乙方承诺在活动期间维护所租赁场地的安全及做好相关卫生保洁工作。
9、其他说明事项:乙方仅在广场提供教育培训咨询.
10、活动期间若遇其他突发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处理,没有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按照合同总金额2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11、对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涂改均应加盖双方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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