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买 方:
卖 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品名:
型号: 数量: 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 大写:
第二条 制造厂商: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元,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即人民币,余款 %验收合格一年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户: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企〉2006003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 合同中所订设备,卖方负责到货后设备调试工作和一年免费保修,一年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卖方承诺合同所订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并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
1) 升级软件。
2) 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 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升级操作方案》。
4) 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五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5、卖方人员接到买方报修后4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期内,设备需返厂维修,卖方须立即免费提供同等规格与数量的设备;保修期外,设备返厂维修超过10天的,卖方也须立即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买方暂代用。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8、卖方免费提供安装简易壁挂件、螺丝等辅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设备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空运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检验
1、 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 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 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 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 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同意买方退货;
2)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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