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 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一半( );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 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 验收时间:
2、 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 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 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 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 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 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 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 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
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变更 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____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 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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