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3日讯,刘女士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和路产受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23日,刘女士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和道路财产损失,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驾校刚开始,教练会告诉你,“不能赤脚开车,不能穿高跟鞋,不能穿让你不舒服的鞋子……”这是司机必须执行的规定动作,但有人不同意,后悔出事也来不及。
现场赤脚高速行驶损失2万元
“不知道赤脚开车会造成这么大的灾难!”雨中,司机刘女士光着脚看着损坏的车头,后悔不已。
5月21日10点,忠县的刘女士开着一辆手动挡的车,从荣昌回到自己在忠县的老家,父亲坐在后排。在沪渝高速公路新立服务区附近行驶时,雨下得很大,事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整辆车都感觉飘着。我抓住方向盘,踩刹车!”刘女士说当时脑子空白,下意识做了以上操作。然后,车子撞上中央护栏,掉头越过高速公路的紧急车道和车行道,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
重庆高速执法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刚刚在这里巡逻,刘女士赤脚在紧急通道淋雨求救。
执法人员立即控制现场,并进行远程安全提醒。
刘女士告诉执法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是因为赤脚驾驶,雨天路面湿滑积水,视线不清,通过积水路段处理不当。
为什么要赤脚开车?刘女士说她出门只穿拖鞋,心里想:“开拖鞋不安全。她怕关键时刻掉转车头,就光着脚从荣昌一路开到忠县。我没想到发生了什么事。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在驾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和道路财产损失,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估计损失超过2万元,其中道路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超过1.8万元。
赤脚开车不安全,因为赤脚感觉和踩油门刹车穿鞋不一样。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使驾驶员难以判断油门或刹车踏板的踩踏深度。
警告赤脚驾驶事故不是这次
2015年5月29日下午,沪蓉高速万州段出现小雨。司机小张在下一个坡道行驶时发生了自行车事故。汽车与护栏相撞,掉头180度,停在路边,对车头造成严重损坏。
事发后,执法人员以穿拖鞋驾车为由罚款200元,扣2分。
今年2月4日下午1点,江北区傅生镇郁江大道,一辆重庆D牌照汽车掉头撞向正在施工的人行道。撞车后,司机没有停车,而是倒车,继续往前开。之后因为右前轮爆胎,水箱被撞漏水,他被迫停车。
男子赤膊赤脚下了车,引起了值班交警的注意。警察发现出租车里只放了一双凉鞋和拖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巡警以“妨碍行车安全”为由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得2分。
深度“赤脚开车”往往会受到“妨碍安全驾驶”的处罚
很多执法人员表示,夏季执法中“赤脚开车”并不少见,很多司机喜欢在拖鞋和凉鞋之间打擦边球,明显穿的是脚上有鞋跟的凉鞋,但经常把凉鞋当拖鞋穿。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3项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等情形及处罚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据执法人员称,我市现行交通法规和规章中没有关于赤脚驾驶处罚的明确规定。执法过程中主要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是指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执法人员提醒司机和朋友,在交通道路上驾驶时,他们必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他们不得赤脚或穿着拖鞋开车,不得在开车时捡拾或吸烟,不得在开车时观看车载视频。
记者查询发现,云南省对穿拖鞋或赤脚驾车有明确详细的处罚。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穿拖鞋或者赤脚行驶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加2分。
穿不适合开车的鞋子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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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开车很危险。夏天,有些车主想凉快一点,甚至不穿鞋开车。各地都发生过由此引发的自行车事故,甚至有车主赤脚流汗,踩刹车,撞到路人。
2.高跟鞋刹车不稳高跟鞋容易卡在脚垫和油门之间。穿高跟鞋控制刹车时,没有重点。鞋跟越高刹车越弱,紧急情况下刹车压不到底。
4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地下车库,一名穿着高跟鞋的女子赵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失控,造成一名停车服务员死亡,围栏损坏,造成两名室内工作人员受伤。
3.拖鞋开车容易“掉链子”。穿拖鞋开车很危险。踩油门刹车时,关键时刻容易“掉链子”,造成交通事故。尤其是“人字”拖鞋,一旦拖鞋没有夹在大脚趾和两个脚趾之间,就容易滑倒。
4.鞋底太厚,掌握不了冬天穿的雪地靴和夏天穿的厚底鞋。雪地靴面积大,踩刹车时很容易抓到油门。此外,厚实的鞋底使脚在刹车时感觉变弱,无法灵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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