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1997年强奸、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罪、挑衅罪再审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认定,原审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的再审判决和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的定罪量刑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孙1998年2月被判处死刑的原判,并与他刑满释放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原判合并。他决定处决孙,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并没收他的全部个人财产。
孙的简介:孙,男,汉族,原名,李,云南昆明人[1-2]。他身高约1.70米,略显壮实。他于1992年12月参军。他是昆明武警某部的上级军人,后进入武警某校直至犯罪。[2]1998年2月,孙因强奸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在专门打击黑恶的斗争中再次被列为涉黑恶典型犯罪团伙。[3]自2010年以来,孙一直以“李”的名义在监狱外工作。2019年4月,在中央扫黄打非委员会第20监督小组进驻云南的同时,昆明战胜了孙等参与扫黄的犯罪团伙。5月24日,国家反黑办将孙涉黑案件列为云南省昆明市重点案件,挂牌督办。6月4日,国家扫黄办公室派出大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案,并进驻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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