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处置兴业矿业(000426)质押式回购项目,现予以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债权状况:2017年12月1日,我行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持有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债权,期限2年。由于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补充质押义务,也未按约定向我们足额支付相应的利息,我们要求债务人在2019年4月1日前提前履行回购义务,并向我们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目前,我们已按有关程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扣押了兴业集团持有的兴业矿业556,075,350股,占兴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中473,795,350股为首封,82,280,000股(本债权质押)等待扣押。此外,我们还查封了兴业集团持有的布墩银根矿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审判即将举行。
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有注册资本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交易对象不得是: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参与资产处置的中介机构,或者上述关联人涉及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有直系亲属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如果您有意向转让,请尽快联系我行。任何对该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的人都可以寻求建议或异议。咨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止。
联系人:谭女士、李先生
电话:(86) 0351-5262633,5262610
手机:18135118366,13834516165
传真:(86) 0351-5262626
给:tanbo0113@163.com发邮件;13834516165@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楼
邮编:030012
对拒绝、阻挠异议或咨询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0351-5262591(我科纪检监察科)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山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351-828665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电话:0351-492253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19年9月6日
关于处置工矿(000426)股份质押式回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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