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文理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Xi。该校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Xi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在全国招生。
一个
西安文理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Xi。该校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Xi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在全国招生。由Xi安大学、Xi安师范学院、Xi安教育学院、Xi安幼儿师范学校和Xi安师范学校合并而成。办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成立的陕西师范学校。秉承关中书院“践行、践行、践行、践行”的内涵,结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国家教育方针,凝练形成了“重德、学、行、尊”的校训。学校确立了“坚持地方性、应用性、开放性,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办学定位,“造就优秀教师、强化文史、特色管理、协调多学科发展”的办学定位,“培养服务Xi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资格考核,2013年成为陕西省授予双学士学位试点单位。2014年成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站。2016年成为Xi国家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大学。2017年7个专业被批准为“省级一流专业”,2018年被批准为“省级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2
省级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软件工程
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史、分析化学、原子和分子物理
三
西安文理学院2019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管理招生”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家标准代码为11080,英文校名为“Xi安大学”。
第三条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Xi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二级学院12所,本科专业48个,全日制在校生12028人。学校地址:高新校区:Xi市科技六路1号;大学校园:Xi延安学院门63号。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执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委的招生管理决议,研究学校招生改革等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它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法规,组织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按省、按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新生入学,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地。
第九条2019年学校新增书法、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方案招生。专业招生大一是基础课教学,大二开始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备考计划招生。
第十条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继续招收在陕西省Xi市就业的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和实习费。招生计划设定为提前批量,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后,考生必须与学校和Xi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训协议》。毕业后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区)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预定计划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该计划采用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区)学生质量,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执行教育部和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在通过德、智、体适能考试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志愿和备案结果,公平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学生比例和规定确定。落实“专业明确”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人数不足时,非第一志愿考生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入档考生以专业志愿者为依据,无专业等级差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相关专业分数高的优先考虑。当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转入其他缺乏档案的专业;否则,他们将退休。
第十五条江苏省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要求为BB,采用“先分后分”的专业分布原则。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确定专业。美术考生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进行选拔和考试。浙江等高考改革新省份考生根据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如果他们的志愿者不能满足,将根据省有关规定进行征集或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备案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加分(或减分)后的分数责令录取。
第十七条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考生以英语为外语,并通过英语口语考试。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要考的语言,但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入学后的第一门外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专业课成绩承认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录取原则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后,按照专业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拔;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除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体检标准还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第十九条在设有学校艺术专业考点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规定的成绩,专业课通过省统一考试并考试合格后,根据学校考试成绩录取;学校没有考点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分数,专业课通过省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后,按照省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录取;除了根据陕西省文化类课程成绩选择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包括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音乐学、书法、音乐表演等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择。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试。如果发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Xi市各区县申请就业的学前教育师范生的身体条件,除应当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应当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幼师资格认定要求。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文史财/学年3500元;理工科、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音乐学、书法7000元/学年;设计、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
住宿费按设施收取,预付款1100元/人/学年。入学后,住宿费根据住宿标准不同,多退少付。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等多种奖励扶助制度,同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位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院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的沟通方式是:
学校网站:www.xawl.edu.cn招生信息网站:zsb.xawl.org
招生官方微博:http://weibo.com/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成绩会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以通过招生官方微博咨询。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
五
03
文章来源于网络,由巨史明团队整理。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西安文理学院地址 每日一校丨西安文理学院 重德、笃学、躬行、崇高》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西安文理学院地址 每日一校丨西安文理学院 重德、笃学、躬行、崇高》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162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