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种子场、种畜厂:
为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步伐,积极鼓励广大农民在2019年春季做好玉米秸秆还田工作。2018年12月7日,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孙吴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国家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进入国家购置补贴目录的秸秆粉碎还田机, 2019年3月31日后购买上述三种产品的农户,只享受国家补贴,不再享受县政府补贴。
根据规定,购买机器的农民应提交购买发票(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税务部门监管的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户口簿等复印件。到县农机局办理登记,2019年补贴开始时一并办理正式补贴手续。
电话:18945749234
孙吴县农业机械局
2018年12月7日
监管体系:李奇
本期编辑: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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