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去世时曾说过:无知、无能、不道德的人不能当法官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共产主义战士、中国政法战线杰出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同志因病于2019年4月19日凌晨4时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小杨1938年8月出生,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他在执法领域工作了很长时间。曾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副检察长、司法部长。他自1998年以来一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在两届任期结束十年后于2008年退休。
小杨是第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
“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不道德者不能当法官。”小杨的《语录》流传甚广。他被称为“一位具有平民情结的首席大法官、一位有进取心的司法改革家和一位充满活力的当代法学家。”
据《法制日报》报道,肖扬发起了反腐败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领导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举报中心和反贪局,并倡导制定和参与起草专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司法部工作期间,他提出为中央领导举办法律讲座,建议中央实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律师制度和监狱制度,创建法律援助制度,推动中国首部律师法和监狱法的颁布。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以“公正与效率”为法院工作主题,旨在按照宪法原则,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系统改革司法制度,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方向,建议中央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死刑核准制度。
早在2003年的全国人大上,他就说过:“很难告诉大家,法官很难带。这是我现在最头疼的。有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日益专业化的审判。”在任职期间,肖扬推动法官职业化,让法官能够独立审判。
2007年1月,小杨在山东的一次调查中说,“我是院长。有两件事让我担心,担心,睡觉。一是错案不杀错人,二是团队不要有问题。”
2008年1月,肖扬在谈到如何做一个好法官时说:“法律掌握在一个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恶才能得到制止,矛盾才能得到解决,社会才能和谐,法律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成为衡量事实正义的标准。实践证明,没有现实的法律正义,没有正义感好、道德高尚的法官,人民是不会受益的,反而会受害,甚至会遭殃。”
小杨任职期间,最高法院撤销了死刑复核权。他曾说:“死刑核准制度的坎坷经历,一般与我国走过的坎坷历程有关,是由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客观条件决定的。”
肖扬认为,下放死刑复核权对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做法本身确实存在体制、机制等不可克服的矛盾和问题."
2005年冬天,小杨在湖北武汉主持“东湖会议”,主题只有一个:恢复死刑复核权。据报道,会议的开幕方式非常特殊。小杨主持,提问。刑法学者、王、、、,刑事诉讼法学者、范崇义、、逐一发言回答,一致支持撤销死刑复核权。当时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各刑事法院的院长,研究室的主任,然后是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院院长。他们一路上没有说话。陈卫东曾回忆说,小杨下了很大决心策划这次专家研讨会。
2006年10月对《法院组织法》进行了修改,规定“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除外”。12月,肖扬在最高法院刑事法官会议上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审查权“基本准备就绪”。
在2007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肖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了赖昌星的审判。肖扬说:“赖昌星作为厦门原华案的第一罪犯,犯下了非常严重的罪行。但是现在要把他遣返中国,遇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加拿大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加拿大有一条规定,如果被遣返或引渡的国家仍然保留死刑并有可能被处决,它将不会引渡或遣返。针对这种情况,最高司法委员会经讨论决定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暂停执行两年。赖昌星被遣送回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两年执行。”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赖昌星没有上诉。
2008年,因为小杨即将下台,他备受瞩目。当时在参加广东代表团会议时,他回顾了自己在最高人民法院10年的工作经历,表达了自己“珍惜和荣誉”的深情。
小杨坦言,来广东参加团听证会是自己主动向会议秘书处申请的。“回首70年的人生,我百感交集。我从一个农村少年成为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我非常感谢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也非常感谢全国人民,特别是广东省人民的帮助、支持和信任。”肖扬说,1990年从广东到北京,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工作了18年,他有幸目睹了国家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目睹了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很高兴能够参与其中,并做出一点贡献,特别是有机会向全国人民报告人民法院过去10年的工作。”。
当时媒体刊登了小杨在广东笑的照片,广为流传。
人大后,小杨卸任最高法院院长。据报道,在当时的领导干部会议上,小杨动情地说:“我70岁了,身心健康,离职是一件幸福光荣的事。我深深地感受到詹妮弗,并且非常欣慰”。
2008年退休后,他仍在学习法治理论,弘扬法治精神。在母校中国人民大学的一次演讲中,他称自己为“痴迷法律的老人”。小杨说:“我的法律梦还在,我的法治梦还在!”
2012年,小杨出版了他的新书《小杨法治文集》,书中谈到了司法腐败问题。在肖扬看来,司法领域的腐败是不能容忍的,但就其根源而言,权力腐败与司法领域的其他公共权力腐败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源于权力的稀缺性、权力行使的任意性和制度的缺陷。
肖扬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高法院采取了各种措施,从未停止过这方面的努力。例如,全面推行公开审判制度,防止暗箱操作,评估第一和创造模式的活动,司法检查,建立和坚持非法审判问责制,加强法官纪律制度,颁布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条例,以及不同地方高等法院院长之间的交流,都是围绕这一努力进行的。
去年,肖扬在司法部牵头的《中国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见证中国法治40年》的文章。
“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出来的法人,我有幸在党的领导下从事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审判工作,目睹并经历了这种国家治理模式的巨大变革。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回顾法治到来的时代,我深深地感受到改革成果来之不易,也感受到任仲未来的发展任重道远。应《中国法学评论》邀请,我做了文字纪念。”
肖扬在文章中写道:“从‘法制’到‘法治’,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区别,但这是观念上的重大转变,标志着中国对法治的追求从默默无闻走向成熟和自觉,是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摒弃了几千年来‘人治’的传统,完善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开辟了中国的现代。
小杨简历
肖扬,男,汉族,1938年8月出生于广东河源,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大学学历,现任首席大法官。
1957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
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
1969年至1975年任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桂龙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吴江区区委书记、清远区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8年任司法部长兼党委书记;
1998年至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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