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正式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程序性案件信息三类信息将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中公开。登录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点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看公开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率先在山东省全面测试运行检察机关。
根据规定,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查处的部门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本地区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典型贿赂案件的查处、决定逮捕、起诉。等等;批准逮捕和起诉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重大典型案件诉讼监督的进展和结果;关于已完成的刑事上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信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专项活动中办理的重大案件信息;已解决的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的案件信息。
法律文书的公开包括: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刑事上诉审查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在系统内公开的法律文书。
案件程序信息公开包括:刑事案件、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过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刑事上诉案件的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国家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近亲属和代理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应当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经审查证明后,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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